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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武志忠减刑一案开庭审理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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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6月20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在呼和浩特第四监狱

公开开庭审理了

罪犯武志忠减刑一案

该案合议庭由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组成

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民警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员

依法出庭履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旁听了审理


据了解,罪犯武志忠于2014年7月16日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8月26日交付监狱服刑改造。呼和浩特第四监狱于2018年4月10日提出对罪犯武志忠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的减刑建议,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审核后于2018年6月11日报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五日内在网上依法进行了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8年6月20日对罪犯武志忠减刑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认真听取了罪犯武志忠、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及证人的意见,合议庭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


案件将择期宣判。


延伸阅读


 每天念经拜佛、佛像下藏近百张黄色光盘、坐拥34套房产、自称“我就能代表政府”……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位有些“精分”的厅官——武志忠。


        

这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厅官近日被建议减为有期徒刑22年。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7岁的武志忠此前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曾任内蒙古高院副院长,落马前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然而,他的法律素养并未用在守法用法上。


2013年7月,武志忠被双开。5个月后,呼和浩特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除了贪污1026万、受贿545万、挪用公款3420万,他还有人民币2097万元、19757港币、3474欧元、13万美元、865加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隐瞒境外存款177万加元、51万美元。


一审宣判后,武志忠不服,提起上诉,后被内蒙古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对于武志忠案的详情,《半月谈》、《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曾进行过深度披露。报道称,这名33岁就当上县长的干部眼里早已没有了党纪国法,而是奢靡变质、腐化堕落、以权谋私。


比如在信仰方面,他竟把住所内的一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供奉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等,每天念经拜佛。然而,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办案人员发现,武志忠存放着近百张黄色淫秽光盘。


除了佛教,他还热衷于研究阴阳八卦,俨然把自己当作易学大师和风水先生,经常去帮一些企业老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点迷津。


比如在工作方面,武志忠的专横霸道在包头中院、自治区高院是出了名的,到法制办更加肆无忌惮。为帮助妻子贷款搞房地产开发,他竟拿公款办抵押,还口出狂言:“我是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甚至在落马后、接受审判时,他还威胁办案人员。


在经济方面,他更是贪婪且疯狂:在国内拥有房产33处,在加拿大拥有1处。清查财产时,仅房门钥匙就装了满满一提包。


在北京、呼市的几处储藏室,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玉石琳琅满目,十余名干警耗时近一个月才清点完毕。其妻于惠珑也是奢侈无度,有一次他们夫妇入住北京某高档酒店,看到里面的工艺品店有喜欢的首饰,竟包下一个柜台。


检察机关共扣押冻结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4000余万元,而以他的工资计算,挣这笔钱需要300多年。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武志忠案的警示非常深刻: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沉湎于奢靡享乐,势必走向反面,自毁前程。



今年6月12日,高院发布的一则立案公示显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于4月份对武志忠提出减刑建议,理由是“其在服刑改造中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积极配合治疗,考核期内累计获得表扬5次,确有悔改表现”。


狱方提出,武志忠在2015年度“三课学习成绩单”中思想教育成绩为59分。因一直身患疾病,其思想波动较大,参加思想教育活动缺乏积极性,不参加劳动,也未能深刻反省自己,对认罪悔罪的认识不透彻。经过教育感化,现在认罪悔罪的态度较好。



|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郝少英)、内蒙古高院、人民网、长安街知事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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