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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凯里一男子以为“捡到宝”竟把共享单车扛回家了

作者:掌上黔东南 来源:掌上黔东南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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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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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凯里人的朋友圈着实被共享单车火了一把,有部分市民还“抢先”进行了体验,在大街上骑了起来。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大部分共享单车被海峰公司召回并统一存放,只待具体规划完成后才会投放供市民使用。但是在召回的途中却发生了一些的“误会”,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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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因为部分单车因为被市民骑走没能及时被收回,甚至还有人以为“捡到宝”,共享单车居然被人“扛”回了家。



6月18号晚上12点,凯里市公安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说有人将停在洗马河禁毒广场上的一辆共享单车直接扛走了。附近执勤的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在热心市民的带领下,很快找到了扛走共享单车的人。



在民警的询问下,该男子承认,自己是将一辆共享单车扛回了家,随后,民警也在该男子家的楼道外找到了共享单车。


据了解,该男子姓李,是凯里三棵树人,在洗马河街道租了一间房子,常年以捡破烂卫生。而他扛走共享单车的原因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凯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洗马河网格小组长张宇鹏:“当时李某也没有感觉到共享单车是自己偷来的,就感觉他在路边捡来,他不知道单车是怎么回事,就自己扛回家了。”



随后在民警多次询问和教导下,李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属于偷盗,目前案件也在处理中。



凯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洗马河网格中队队员张宇鹏:“共享单车属于公共物品,不能个人占为私有,一经发现,我们公安机关将会严厉打击。”



这是咱们凯里首次出现共享单车,这名男子不明情况直接扛回了家,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不管怎么说他的行为已经违法了,这公共财产还是不能占为已有的。



凯里市城市推出共享单车,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不少便利,既环境保护又便捷,据记者了解,凯里市共享单车只支持支付宝扫码付费,收费方式为包月模式。凯里共享单车具体投放使用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掌上黔东南】,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报道。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精彩请关注《百姓零距离》

首播时间:黔东南台新闻综合频道20:30、公共频道20:30、凯里电视台19:40


《百姓零距离》记者 杨天梅 通讯员 邹阳

编辑:杨光莉


责任编辑:杨光莉

网络编辑:吴 娟


(转载请保留水印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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