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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这个小区,天上掉下一个西瓜瓤,结果让人吃了一惊……

作者:微泰州 来源:微泰州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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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又是“高空抛物”!


6月26日上午,姜堰中天新村小区张女士开车上班,突然发现车前窗上面被扔了一堆垃圾,再仔细一看,车窗玻璃竟然裂开一条长长的弧线纹。



张女士说,6月25日上午,她开车下班回家,将车停在小区13号楼楼下南侧的路边,车头朝东。25日下午,她不上班,没开车。


“25号晚上,我下楼到小区散步,看到轿车还好好的呢。”张女士说,没想到,到了26日上午7点半左右,她下楼开车准备上班。一看,车前窗玻璃上面散落着一些垃圾,其中有红红的西瓜瓤子。


网络图


张女士四处寻找,由于地上已被保洁员打扫干净了,没看到西瓜皮等垃圾。但是,当她擦窗上的垃圾时意外发现,车窗上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弧线纹,足足有20多厘米。


显然,车窗上的垃圾是从空中扔下并砸到车窗上的,才有这么大的冲击力。张女士那个心疼啊,这辆轿车买了还不到三年,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换掉车窗玻璃至少得一千多块。


随后,张女士报了警。姜堰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后发现,张女士停车的附近楼栋最高层是5楼,前后住宅楼相对较近,从轿车的受损程度来看,至少是2楼以上的居民往下扔垃圾导致的。


网络图


民警挨家挨户调查走访,但没有居民承认往下扔了垃圾。遗憾的是,轿车所停位置又没有监控录像,无法找出责任人。最后,民警只好叮嘱小区物业人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现扔垃圾者再报警。


张女士只能自认倒霉了,幸好高空抛下的垃圾没有砸到人!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小编咨询律师后得知,先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调查实际侵权人,如果调查未果,业主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同一栋楼的业主,除非能够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为损失埋单,受害人有权将整栋楼的业主全部起诉法院,要求共同赔偿。


请报料人钱先生领取线索费

通讯员 | 朱小丽 孙东

微泰州责任编辑 | 谢璨 石晶  

后台编辑 |  焦泽

高空抛物太危险

点个谴责楼上扔垃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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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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