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8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有关情况,并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17〕16 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桂发〔2018〕7 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经过近半年的调研、起草,多次征求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3次政府常务会和自治区十一届党委常委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今年5月10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三年行动计划》
内容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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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动目标,三大专项行动,
四类资金渠道,七项保障措施
一个行动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到2020年力争实现项目累计投资3900亿元以上的目标。
三大专项行动
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专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27285个,总投资3941.46亿元。
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提出了实施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项目1016个,总投资1768.76亿元。
具体包括:
(1)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326个,总投资256.78亿元;
(2)实施工业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10个,总投资602.61亿元;
(3)实施旅游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90个,总投资202.72亿元;
(4)实施健康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60个,总投资415.02亿元;
(5)实施生态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330个,总投资291.64亿元。
2
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提出了实施农村“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483个,总投资1600.66亿元。
具体包括:
(1)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21个,总投资421.09亿元;
(2)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799个,总投资181.13亿元;(3)实施城镇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518个,总投资294.02亿元;
(4)实施能源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26个,总投资150.35亿元;
(5)实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278个,总投资199.86亿元;(6)实施园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441个,总投资354.21亿元。
3
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提出实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1786个,总投资570.04亿元。
具体包括:
(1)实施公共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10880个,总投资390.81亿元;(2)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815个,总投资102.49亿元;
(3)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9947个,总投资64.80亿元;(4)实施公共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77个,总投资9.82亿元;
(5)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1.62亿元;
(6)建设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计划新建50个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总投资2.5亿元。
四类资金渠道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原则筹措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一是中央补助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补助资金。二是自治区补助资金,包括自治区本级通过部门预算、各部门专项资金渠道安排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新增债券等。三是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包括市、县从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市、县国有投资公司通过各类渠道融资。四是企业、业主自筹资金,包括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企业发债上市等。
七项保障措施
体现在“七个强化”: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前期工作、强化计划管理、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强化项目管理、强化跟踪考核,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会上,发布会上还设置了记者提问环节,记者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请问广西将如何筹措建设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投资3900多亿元,广西将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原则,整合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方面,强化政府资金筹措。一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补助资金支持。二是自治区本级全力保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原则, 通过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渠道,在安排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发展的补助资金、新增债券等资金盘子中筹措,倾斜安排支持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另外,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新增资金60亿元,通过以奖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三是市县适度配套。市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本级预算中安排财政补助资金适度予以配套支持。
另一方面,强化市场资金引入。一是企业自筹资金。通过企业自筹资金、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自筹资金等,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二是依托平台融资。以市县政府国有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以土地、股权作为资本金或担保抵押物,引进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参股等融资渠道融资。三是创新模式融资。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支持证券化(ABS)、建设—经营—转让(BOT)等模式,经营性项目尽可能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由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实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2
《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实施,2018年计划如何安排?实施情况如何?
5月2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实施计划》,明确年度计划建设项目6565个,总投资1704.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88.35亿元。其中:
(一)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项目365个,总投资485.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9.46亿元。
(二)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农村“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项目1551个,总投资1115.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6.87亿元。
(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4649个,总投资104.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02亿元。
目前,《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实施计划》已印发各市县、各部门,相关补助资金分期下达。下一步,全区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突出资金和用地保障,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及时跟踪监督和考核,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记者 张安然 周泉
编辑|黄静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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