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营造舆论声势,在全社会形成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在市中院刑二庭的统一指导下,全市法院于6月26日当天公开集中宣判了4起毒品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表示服判。
1
被告人王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2015年7月,康保县被告人王某从内蒙古化德县购买了“满口香”、“安钠钾”等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后又多次购买,并被公安局查获,经检验该类毒品均含有咖啡因成分。 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
被告人刘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2017年9月至11月间,尚义县被告人刘某在某小区日租房容留王某、薛某等四人及本人在房内共同吸食毒品,并收取房费。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
被告人乔某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乔某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间,多次从异地购买“满口香”供自己吸食。此间,还将部分毒品予以出售。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系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乔某犯贩卖毒品罪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4
被告人郝某等四人贩卖毒品案
2015年底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郝某、吕某、赵某、赵某某四人相互间多次分别购买、出售毒品。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某、赵某、赵某某、吕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买卖,且属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郝某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赵某某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近日,张家口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禁毒大队查获重要线索,在张家口某旧小区楼内有人贩卖毒品。
禁毒大队立刻向分局领导汇报,经开分局党委研究决定立刻组建由主管副政委为总指挥,禁毒大队为主力,市特勤、区特勤大队协助的专案组。
研究抓捕方案
民警、辅警经过3个日夜连续奋战,最终完全掌握了嫌疑人的住所及活动轨迹,抓捕计划紧张有序的进行,严密的包围圈悄然铺开。
抓捕队员在黑暗中屏住呼吸等待实施抓捕
6月26日晚,时机成熟,指挥长一声令下,抓捕行动开始,屋内3名嫌疑人被一举抓获。
成功抓获嫌疑
查获涉案物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6岁),2015年开始吸食并贩卖冰毒,其多次从绰号“晓峰”和“虎虎”的男子处购买冰毒并贩卖给他人,民警从其家中缴获疑似冰毒晶体18小包,经对其进行毒品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另两名违法行为人姚某(女,29岁)、宁某(男,32岁)均在王某住处吸食冰毒,经毒品尿样检测,呈阳性。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姚某、宁某因吸食冰毒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张家口法院、张家口公安
编辑:张小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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