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餐饮店,你们在佛山混不下去了!佛山全面清查登记无证餐饮店。
7月3日,市食药监局发布通告,要求市内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办理有关手续。
市食药监局发布的通告提出,全市近期将对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自通告之日起,迅速到所在辖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许可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办理回执的复印件交所在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留存。
无证单位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禁止提供餐饮服务。
通告提出,8月10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全面开展对辖区内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将法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提出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相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外面消费就餐时,要多留意就餐的门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公示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建议不要光顾无证照餐饮店。
如在消费时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1、12345进行举报,同时注意保留小票等证据。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梁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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