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以涉嫌受贿罪
对通辽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
王广权提起公诉
通辽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王广权(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广权利用担任奈曼旗人民政府旗长、旗委书记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来源:呼伦贝尔检察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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