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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丨晋中、晋城、长治等地多名干部被查

作者:山西晚报 来源:山西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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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纪违法问题


一、晋中市平遥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范登亮,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纪检组原组长王海玲,纪检组组长张敏因本单位多人发生违纪问题被问责。范登亮、李文在先后担任平遥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本单位包括1名副局长在内的7名党员干部分别发生违规收受购物卡、为亲友谋取私利、违规兼职取酬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8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范登亮、李文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违纪问题多发,两人还存在其他工作失职的问题。王海玲、张敏作为先后两任纪检组长,未能及时发现查处上述多人违纪行为。2018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范登亮、李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海玲、张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长治市长治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原党委书记、主任马卫东因下属企业及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长达4年间,长治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下属企业通达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招待费、烟酒款共计25万余元,该公司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平因私自挪用出借公款,擅自签订施工合同等问题,于2018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马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大同市南郊区平旺乡平旺村第五村民小组原组长王双喜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0年10月至2015年8月,王双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平旺村五组集体出租给平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的租金共计3.45万元据为己有;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王双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四、临汾市吉县吉昌镇林雨村党支部原书记丁成文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丁成文违规将自己上报为节能改造户,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陈某等3人上报为危房改造户,累计享受国家补贴5.07万元。2018年5月,丁成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正在追缴中。


五、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综合执法大队唐槐产业园区执法中队机动队负责人田春宝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24日、26日,田春宝在为其孙女操办百日宴过程中,先后两次设宴共计23桌,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非亲属人员礼金7200元。2018年5月,田春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6日,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8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成培瑞,晋城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职工成培瑞挪用公款参与网络赌博问题。


事件——

成培瑞利用其经手管理信息中心在长治房产的房屋出租、租金收取等工作便利,将2014年至2018年收取的房屋租金中75.79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处理——

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李建华,高平市三甲镇卫生院原副院长李建华非法经营药品问题。


事件——

2012年至2015年,时任高平市野川镇卫生院副院长李建华私自从非法渠道购进总价值19.04万元的狂犬疫苗、轮状疫苗等多种二类疫苗,并全部用于辖区居民疫苗接种,非法获利3万余元。


处理——

开除党籍、公职;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孙彬,沁水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孙彬违规收受他人现金问题。


事件——

2016年7月至11月,时任沁水县教育局副局长孙彬,在教学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中,三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万元。


处理——

开除党籍;撤职。


4.赵晋丰,沁水县教育局原电化教育馆馆长赵晋丰违规收受他人现金问题。


事件——

2016年中秋至2017年春节期间,时任沁水县教育局电化教育馆馆长赵晋丰,在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中,三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万元。


处理——

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


5.杨兴彦,高平市北诗镇炉引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兴彦侵占集体资金和优亲厚友问题。


事件——

2009年,时任炉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兴彦,将村民张某上交的宅基地款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13年4月,时任炉引村党支部书记杨兴彦,违规为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表哥韩某申报办理五保供养待遇,使韩某享受五保金6375元和电费补贴171.84元。


处理——

留党察看二年。


6.魏冬冬,阳城县固隆乡南固隆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魏冬冬未正确履职问题。


事件——

2016年4月,魏冬冬在明知该村村民李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且未进行改造情况下,违规为其申报和验收,使李某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万元。


处理——

党内严重警告。


7.万秀清,陵川县潞城镇郑家岭村党支部书记万秀清在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问题。


事件——

2015年4月,时任潞城镇郑家岭村村委主任万秀清以帮助村民郑某某申请危房改造为由,在危房改造补助款下发后,向郑某某索要了3500元好处费。


处理——

党内严重警告。


8.原彩红,陵川县附城镇柏崖村党支部书记原彩红在贫困户认定中优亲厚友问题。


事件——

2014年,时任附城镇柏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彩红在贫困户认定过程中,将不符合条件的儿女亲家郭某某及家庭成员和某某(非农户)认定为贫困户。


处理——

党内严重警告。



来源:山西晚报综合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晋城市纪委监委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董晓虹

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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