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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太惊险!三好街两人跳楼,男子跳出瞬间被拽回!女子坠下砸车身亡,车内还有两人...

作者:辽沈晚报 来源:辽沈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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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今日突发

一声闷响,众人惊呼!一名女子坠楼砸中轿车,车内还有两个人。抬头看楼上,惊险并未停止,另一名男子身体也已经探出27楼窗户。


正当路人为男子将心提到嗓子眼时,及时赶到的派出所民警果断出手,一把搂住即将坠楼男子的腰部将男子拽回。


今天中午12时50分许,这样一幕发生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诚大数码科技广场A座的西侧。


坠楼女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而另一名被救男子目前在接受警方询问。


女子27楼坠下砸中红色轿车 
车内两人惊魂躲过


“我去三好街吃饭,回来的时候走到路口听见砰一声巨响,然后很多车和人开始在路口聚集。”一位读者向辽沈晚报回忆了事发时自己看到的情况,“后来看见同事在朋友圈发的视频,才知道有人坠楼了。”


下午1时许,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与文萃路交叉口位置,诚大数码科技广场西侧停车场内,警方拉起了数百平方米的警戒线范围。


目击者称,就在记者到场前10分钟左右,一名女子从27楼坠下,直接砸中了停在车位里的红色轿车。

警戒范围中央,一辆红色轿车停放在靠近楼体的车位中,车体后半部受损严重,B柱、C柱严重变形,后风挡玻璃破碎。女子身体直接砸进车内后排座位,腿部从后车窗探出,一只鞋落在地面距离红色轿车10米之外。


警戒线内,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年轻男子与一穿黑色上衣的年轻女子正在配合警方询问。据知情人称,被砸的红色轿车就是由这一男一女驾驶的。


“当时俩人就在车里,幸好砸到的是后排座,前排座没事。”一位目击者称,事件发生后,车内两人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并报警,这两人没有受伤。


事件发生后,警方、消防官兵、急救人员相继赶到现场,消防战士使用设备打开车体空间才将坠楼女子从车体上分离。


记者在目击者提供的视频中注意到,坠楼女子随后被急救人员抬上担架,身上有明显血迹,还有不少玻璃碎屑。


“刚坠下来的时候身体还在动。”另一位目击者称,急救人员现场为坠楼女子输液后,将其转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紧急抢救。

他紧随女子跳楼 
身体已在窗外民警搂腰拽回


“快看!他俩是不是要跳楼啊!”中午12时30分许,一位沈阳网友在三好街西侧楼上发现了当时坐在马路对面,27楼窗户上的一男一女。


“他俩好像在那说什么,然后女的转身就跳下来了!”另一位目击者称,当时这个过程非常短暂,街上也已经有人注意到这两人的行为异样,并有人报警。


但没想到的是,在目击者们的惊呼下,女子已经从楼上坠下,重重砸在了红色轿车后部。


随后,同样坐在窗户上的另一男子也正在紧随女子,身体向窗外倾斜的瞬间,被人从窗内一把拽住,拉回了室内,“当时男的整个身体几乎都已经在室外了,这时从窗户内探出了另一个人的半个身子。”

(视频截图)


目击者称,后出现的人伸手拉在男子的腰部,先控制住了男子坠下的危险,然后双手较力使劲将男子往回拉,将男子拉回室内,“当时还能看见欲坠楼男子的双腿使劲,连蹬带踹的。”男子被拽回后,窗口处未再有人出现。


是谁将命悬一线的男子成功挽救?对此,现场有多种说法,有人称是楼内的住户发现并及时拉回男子,也有人说是及时赶到的警察出手,还有人说是消防员实施了营救。


最终,记者辗转多方了解证实,将男子从死亡线上拉回的是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科技城派出所的处警民警。


女子身亡 男子被警方带走询问


今天下午,坠楼女子被送到医院后被证实身亡。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急诊科医生介绍,120急救车把女子送来已经无心跳和呼吸,瞳孔放大,头部、内脏、脊椎、骨盆伤势严重,“满身的玻璃碴子,胳膊和腿全都伤了。” 医生对她进行心脏按压,但是女子没有反应。


据医生介绍,女子年龄约为30岁左右,身上没有任何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下午2时43分,跳楼女子的遗体被送往停尸间,此时没有见到其家属出现。


此外,另一名被民警及时挽救的男子事件发生后被警方带走询问。有知情人士透露,截至晚6时30分许,该男子情绪并不稳定,仍未对自己和事件中坠楼女子的身份、两人关系等进行说明。


事发大楼未找到熟人 两人疑是外来


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事发的诚大数码广场A座公寓,这栋公寓内有租住户也有办公场所。公寓内电梯虽然有刷卡设备,但是目前并不需要刷卡,直接按楼层就可以使用。


记者在电梯内注意到,电梯最高可以到达28层,此外,在28楼上方还有一处机房。记者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看到,两名当事人曾经出现在27楼的一处窗户。


记者对公寓内多个租住户走访询问,然而对坠楼事件中的两名当事人并不认识。对此,有人推测坠楼事件当中的两名当事人“可能不是这楼里的吧,或者以前在这住过吧。现在公寓没有门禁,电梯也不刷卡。楼里有办公的,有住人的,还真不敢肯定这俩人是不是楼里的。”

事发窗口留下血迹和黑头花


随后,记者来到该公寓27楼注意到,在电梯间旁边张贴了“塔楼保安干事每日巡查表”,表格显示,虽然还没有到下午2时,但是该表格上的上午10时和下午2时的巡查记录都已经被人打√,并签字。


该大厦27楼西侧走廊尽头的一处窗户处于坠楼事件被砸伤的红色轿车正上方,记者搬动扶手可以轻易将左右两扇窗户打开。

一位该公寓内的保洁人员表示,在发生坠楼事件之前,并未看到出事的窗户前有人停留,“这栋楼里经常有人在窗户边吸烟,有的窗边还放了简易烟缸,即使有人在窗边逗留也不会太留意。可能是我没注意到,但在出事前的我没看到那里有人。”


在窗前的窗台侧面,记者看到留有红色血迹,地面上有一个崭新的黑色头花。


女子坠楼前,该事件两名当事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血迹又是从何而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警方正在对事件发生过程具体细节对当事人之一的男子进行询问,展开进一步调查。


收费停车场内被砸车损谁来担?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因为被砸严重受损的红色轿车,价值约20余万左右。驾驶者现场称这辆车刚刚买了一年,车况还比较新。

那么交了停车费,在收费停车场看护期间遭遇了这样的意外,人没受伤是万幸,车损应该由谁来承担?


记者注意到,该停车场的经营单位是辽宁文兴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停放车辆遭受这样意外的损失也很痛心,但是否承担车损的责任还要依照公安部门的调查和司法机关的判定,“毕竟将车砸坏的责任人已经找到,并且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并且对于场内停放车辆我们的确尽到了看护义务,这种意外情况应该不在我们购买的车位险理赔范围。”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马希图律师表示,民事赔偿部分要等到公安机关最终调查结论来判断,“如果当事人是自杀而且精神正常,当事人有遗产的情况下,会从遗产部分给予车主优先赔偿。如果当事人是被他人杀害而死,则由对当事人实施加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马律师表示,坠楼者将车砸伤虽然属于意外事项,但作为有看护义务的停车场,如果存在看护不当之处,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部分民事赔偿责任,最终由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结果决定。


从事多年保险行业的宋先生表示,受损车主若购买了车损险,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出现场的保险公司理赔员,可向其提出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保险公司代表车主再追究责任方的理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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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沈晚报(lswbwx)首席记者 吕洋 记者 靳丹 吉向前

编辑: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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