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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仓库”挂上美团外卖店招牌!美团外卖平台监管疑存明显漏洞

作者:半岛晨报 来源:半岛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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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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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星期三,农历五月二十八,阴有中雨转多云,有雾,20℃~25℃,相对湿度:70%~100%,偏南风4~5级转5~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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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外卖上大连一家名为“十二道菜小炒”的店铺,显示月售6485份,它的实体店招牌却是挂在一个很少有人出入的仓库外面。在“脚+米线”美团外卖黑作坊挑战消费者底线之后,又一家美团外卖店涉嫌瞒天过海,空挂招牌。


 

读者发现

这家店不接电话 去现场又找不到


7月3日本报《大连这家美团外卖作坊被曝员工脚踩米线》见报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回顾请戳↓↓↓

大连这家美团外卖作坊被曝员工脚踩米线,脚上还有…


多位读者先后与本报联系,表示有类似经历无处投诉。一位读者投诉称,在美团外卖上的“十二道菜小炒”订餐,因为发现菜是变质的,就拨打美团外卖上显示的商家电话132****0022,多次拨打都没人接。美团外卖上表述的商家地址是中长街1XX号,因为读者离得不远,就想去现场看看。然而,按照商家地址去找,地址门牌号虽然找到了,可这里却没有“十二道菜小炒”这家店。


该读者感到很诧异,在周围继续转了转,在距此上百米的地方,竟意外看见了“十二道菜小炒”的招牌,走近一看,真的又好气又好笑——房子破旧,招牌下面卷帘门关的死死的,看不出任何营业的迹象,一个路过的居民对这位读者说,没见过这里开门。


读者称,当时下午一点多,正是外卖店接单的时候,但这家店是什么情况?竟然大门紧闭。而美团外卖上显示“十二道菜小炒”此时在正常接单,这些饭菜到底是在哪儿做的呢?这让读者百思不得其解。

 

本报求证

挂招牌的地方是“仓库”?


7月4日,按照读者的指点,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找到这处挂有“十二道菜小炒”招牌的门头房。这是一座破旧的矮楼,水泥墙身,多处墙皮脱落。一堆砖头的旁边,仍然是卷帘门关闭,卷帘门上方有个简易红色招牌,上面是“十二道菜•小炒”。

在现场,一位附近居民很确定地说:“这里是仓库,不是饭店,是仓库好多年了。”该居民称,“这是前边饭店打的招牌。”


按居民所指,在这处矮楼“前边”的马路上,一楼果然有一家小饭店。这个小饭店所在的地址正是美团外卖上表述的“十二道菜小炒”的商家地址——中长街1XX号。


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询问附近多位美团外卖送餐骑手,骑手们证实:“十二道菜小炒”的实际出餐地就是这个小饭店。然而,在此小饭店四周反复查看,看不到“十二道菜小炒”的任何明示标志。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有着明确的审查登记义务规定。要求平台对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美团外卖上,十二道菜小炒的商家资质信息公示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地址都是中长街1XX号,美团外卖表述的商家地址也是中长街1XX号。此前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致电美团外卖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美团外卖合作店的店铺必须让消费者能找得到、看得到。然而消费者凭借美团外卖上的登记信息,却无法找到“十二道菜小炒”,能够找得到的“十二道菜小炒”,只是一个卷帘门紧闭的小“仓库”。


美团外卖App显示,

截至2018年7月10日15时50分,

十二道菜小炒评价总数9365条,

月售6485份。

今年六七月,

有多条评语提到

“饭里有苍蝇”、

“电话打不通”、

“菜都酸了”。



 

美团外卖上公示的店家资质 

竟然过期一年多


同一地址开两家或两家以上美团外卖店,这是美团外卖明令禁止的。然而有读者向本报投诉,在其住处附近,两家美团外卖店开在同一民宅中,造成扰民。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在美团外卖App中查询,看到被投诉商家的食品安全档案,竟然吃惊地发现:该店在美团外卖上公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竟已过期一年多了!

 

这两家外卖店在美团APP上表述的各自地址是:“XXXXX烤肉饭”地址为:五四路与太原街交叉口西北XXX米。“XX饭(太原街分店)”地址为:集贤南一街XX号X层。


7月5日,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实地求证发现,集贤南一街一处民房一楼的窗户上方悬挂着“XX饭(太原街分店)”招牌,窗边墙上写着“千顺”两个大字。多位送餐骑手证实,XX饭(太原街分店)、XXXXX烤肉饭实际都是在这一个地方出餐。



查询美团外卖App中的“商家资质信息公示”,显示XXXXX烤肉饭的两个资质信息,一个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个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发现,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获批的经营场所都是沙河口区成仁街XXX号,而不是其美团外卖上的表述地址:五四路与太原街交叉口XXX米。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XXXXX烤肉饭在美团外卖上开店的资质,显然不符合一地一证原则,许可证信息与表述地址、实际出餐地均不符。


放大这份食品流通许可证,显示:“有效期限:自2014年04月01日至2017年03月31日”。


至今已过有效期限一年多!就这样一份地址不符、已过有效期限的许可证,一直挂在美团外卖的“食品安全档案”页面上,供消费者查阅。

 

美团外卖平台的审查、抽查、监测疑有明显漏洞


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对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在资质审查、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要求入网餐饮店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平台应对入网餐饮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保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要在平台亮证经营。

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此前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曾致电美团外卖客服,客服称,“会有业务经理进行查看,我们这边也会不定期派出暗访人员进行查看处理。”


然而,“十二道菜小炒”、“XXXXX烤肉饭”等暴露出的问题,是平台在监管上故意使其“漏网”,还是审查和监测形同虚设?

 

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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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大拇指,希望相关部门查个水落石出,让大家吃上放心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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