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手机报
“这两天在大街上总能看见
有人骑着共享单车,
用车筐载小孩或者大人的现象,
你说那么小的车框
哪承受得了人在上面坐着呢,
万一出事了可怎么办!”
近日,
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
呼和浩特街头常常可以看到
共享单车车筐载人,
真为他们的安全捏一把汗。
共享单车车筐载人,这种恩爱秀不得!
近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劝业商场附近发现,在自行车道上不时会出现一些家长骑着共享单车,把孩子放置在单车车篓里的现象,当遇到凹凸不平的路面,孩子很有可能摔倒受伤。
当日,记者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附近发现,在本就不宽的自行车道上,一位年轻男子正骑着共享单车,而车筐内坐着一名与之年龄相仿的女子。看到这一幕,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为此行为感到吃惊。“且不说这种情况特别危险,车筐都被压烂了,有没有人能管一下?”一位路过的学生无奈的说。此外,在街头走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虽然共享单车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未满12周岁的儿童使用,一些儿童骑着共享单车,身边没有家长陪护,在车来车往中十分危险。
记者就此联系到了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呼市哈罗共享单车负责人彭文凯,据其介绍,目前市面上的共享单车车筐均是提供给骑行者放置简单物品所用,而且都贴有“禁止载人,最大承重5公斤”的提示。但实际上许多市民在使用过程中并不把安全警告放在眼中。针对这样的现象,他们也很是无奈,“我们并不能监控每一辆单车的使用情况,只能靠大家自觉遵守,希望大家明白,虽然我们为每位用户都投了保,但如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出现事故,是无法享受保险的。”
太危险!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独自使用共享单车。
那么,针对以上状况,出现安全事故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内蒙古文盛律师所苗荣盛律师告诉记者,共享单车的车筐本来是用于方便使用者放置小物品所用的,而不是用来载人,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残疾人机动三轮椅车。所以当单车所有方在车辆内标注了相关警示的前提下,若使用者仍然选择做出相关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出现事故就需使用者负全部责任,与共享单车方无关。所以,希望广大市民在享受共享单车的便利同时,也要注意使用安全,不要拿自己与同伴或家人的人身安全来冒险,以免出现让自己和家人都后悔的情况。
[小编说]“大龄儿童”请停止你们的不当行为,儿童的父母们也请多加注意提醒。共享单车是为你我提供方便之物,请千万守护好安全的底线,不要拿人身安全来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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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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