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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外卖有可能是3个月前做的!相关几方各执一词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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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年来

外卖越来越受广大年轻消费者的欢迎

可若告诉你

你点的外卖有些并非现炒现卖

可能是10天甚至3月前做的!

仅用真空菜肴包加热后就送到你手里

你还会热衷于外卖吗?

记者走访

近日,记者走访了外卖平台上销量靠前的几个外卖门店,发现大量网红外卖店都没有堂食,用的都是菜肴包:有的全部使用,有的则搭配着使用。菜肴包大多保质期三个月到半年。



8月3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一家很火的饭点。尽管高峰时段已过,仍有不少外卖小哥在门口等着取餐,店内并无堂食的空间。记者注意到,该店在美团平台月售23455件,在饿了么月售5560件,属于高销量的网红店。店内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前厅是接单和出餐区,帘子后是“餐食加工区”。“我们使用的菜肴包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一名店员说,但未同意记者进入“厨房”。


外卖商家

用菜肴包标准化还更“高效”

“菜肴包不是剩饭剩菜。”某外卖店家的工作人员指着包装上的执行国标和生产许可证号说:“产品都有认证,和方便米饭差不多。”他称,最初也是单锅制作,“但店内炒达不到工厂的卫生标准,就开始用菜肴包。”


一名陈姓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这是门店多了之后必然要走的标准化之路,“便于复制发展”。此外,标准化后的食品安全更加可控,“工厂的卫生要求肯定远远高出一些外卖店的厨房。”另一原因,是外卖对于时效性的要求高


选择行业跟风,不告知消费者

有没有考虑过告知点餐人店内用的是餐包呢?朱女士说:“高铁、飞机上吃的就是复热的餐包食品,也未告知顾客,所以我们选择了跟随行业内的做法。此外,点餐的多是年轻人,觉得他们能接受。”


使用菜肴包成本“上升”

使用菜肴包成本是否更低?朱女士称,以卤肉饭为例,此前由厨师现场制作,一份卤肉饭的成本比现在用菜肴包还要低1元钱。


“如果更贵,商家为什么要用呢?”有人质疑,从菜的材料来说,菜肴包的价格确实上升了,但因为产品方便、出餐快等特点,可以在时间、管理以及人员(如厨师)的雇佣等方面节约成本。

 生产厂家

“告知点餐人或适得其反”


那这些加热后即可食用的外卖餐包是哪儿生产的?记者进行了探访。


8月7日,记者以商家名义来到四川无厨食品有限公司在大邑县的厂房。冷库中,负责人郑先生指着包装盒上的检验检疫证,“都是有证的。”随后,在厂房内,隔着玻璃,记者看到,切好的肉被放在地上的筐内,隔壁一名工人正拿着大勺在锅里搅拌。郑先生介绍:“切好后,在这里烹制。后方的房间内摆放着两个罐体,“菜做好后,在里面121℃高温灭菌后封装。”另一个房间,几名工人正在擦拭包装好的菜肴包。指着玻璃房间,郑先生说:“里面有臭氧杀菌。”


负责无厨餐饮管理营销的蔡先生认为,使用餐包是外卖行业在食品健康、美味和高效间寻求的平衡点。“能够做到门店更小,出餐更快。”他也不建议告知点餐人,“一方面国家并未强制要求告知,另一方面,在客户不了解的情况下告知,可能适得其反。”

消费者

难以接受、应被告知


对于外卖不是现场炒制的,点餐人又怎么看?


白女士称,她此前一周要点3~5次外卖,在她的预设中,外卖应是新鲜制作的,“如果是这种加热的菜肴包,不太能接受。”尽管如此,白女士表示,因工作忙,今后还是要点外卖,“注意甄别吧,外卖店应该把情况告知消费者。”


“外卖当然应该是新鲜的。”经常吃外卖的市民张女士说,她难以接受外卖店这种做法,“如果是这样,那我也可以买餐包自己做啊!”


“你想想,去一家餐馆吃饭,结果商家直接给你打开一个餐包,就像方便米饭那种,加热了后给你端上来,你什么感受?”消费者胡先生反问记者。

外卖平台

平台不会限制商户“复热”


饿了么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饿了么平台规定,商户提供的外卖商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商户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经营形式。”


美团外卖平台认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餐饮商户通过菜肴复热的方式进行生产、售卖。同时,一旦发现餐饮商户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操作,我们也会要求商户整改并进行处罚。

食药监局

新规鼓励明示餐食原料


“只要‘方便菜肴包’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可以添加到米饭中的。”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至于外卖商家使用“方便菜肴包”超过了点餐人现炒的预期,“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服务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但并未做强制性规定,因为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解决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内容。”

律师说法

很难界定

“很难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知情权包括生产地、日期、质量、规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当然,消费者以为是现场加工的,实际又不是——这种期望的落差是存在的,需要相关部门的界定。”


涉嫌侵权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则认为,经营者使用复热包的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超出了一般大众的消费认知,其没有对经营商品进行完整、准确告知,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

被告知所食来源

是每一位消费者的权利

隐瞒终究解决不了问题

只有选择坦诚、信任

才可能彼此理解

你说对吗?

来源 | 综合成都商报、在线大搜索

编辑 | 黄静  实习生 傅泽陵

责编 | 唐莉莉
内容总监 | 玉颖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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