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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去世:人在这个世界上缺乏位置,无所依归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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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11日,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印度裔英国作家维·苏·奈保尔逝世,享年85岁。本刊记者曾于2014年采访过奈保尔,今日重发旧文,以表悼念。


如其所是奈保尔


(本文原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4年第35期)

“年轻时我崇拜两种人,一种是有钱人,一种是作家。那个时候,我看到乔伊斯·卡里这样的人来牛津,简直移不开眼,觉得他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魔法。如今我已不崇拜有钱人,而我尊敬作家,非常非常尊敬。我不再崇拜他们,因为我已经了解到为了写作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一小时又一小时,年年如此,其中艰辛不足以为外人道。我只剩下了尊敬,为了他们也为了我的作品。”

作家维·苏·奈保尔 (摄于 1991年)

一向以守时闻名的维·苏·奈保尔先生比预定的采访时间晚出现20分钟,奈保尔夫人先下楼来向我们表达歉意:“他马上就来了,他在认真挑选穿哪件衬衫,我想他会穿粉色那件。”最终奈保尔坐在轮椅上现身,尽管有浅色衬衫和外套的映衬,他注视对方的目光显示的是忧郁,而非活力。4年前,在他刚刚写完迄今为止他的最后一本书《非洲的假面具》时,他尚有精力在新书推介会上站立着朗读上10页新作片段,此次中国之行,他却几乎全程倚靠轮椅。奈保尔夫人坐得离他很远,我们的交谈刚刚开始不久,他就求救似的把目光投向了夫人,此时这位82岁的老人的神情像个不安的孩童,直到奈保尔夫人赶到他身边。

维迪亚爵士(奈保尔如今偏爱这个称呼)不再写东西了——这个消息本不应让人惊奇。至少10年前,他就试图宣布正式退休,小说《魔种》被称为封笔之作,而就连这最后一本小说,也是应读者的强烈要求才写成。“在写《半生》时,我并未设想过要给它再写一本续作(即《魔种》)。”奈保尔说。《半生》讲述了主人公威利的前半生,完结于其41岁,“人生的最好部分已经过去”。然而,读者——据说尤其是女性读者——急切地想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或许部分原因也在于《半生》戛然而止的结尾:威利与妻子摊牌离婚,读者几乎就要以为这是之前对话的再一次循环时,焦点却第一次蓦然移到此前一向迁就忍让、面目模糊的妻子身上,她断然否定道:“或许那也不真正是我的生活。”

“我读到这里时,瞠目结舌,我问维迪亚,这就结束了?”奈保尔夫人事后对我讲述,“他表情严肃地看着我,说对,这就是结尾。”这像是把人引入一座蜿蜒曲折的迷宫,在路的尽头人们以为一扇门终将打开时却什么也没有发生。或者奈保尔本人将会反对这样的描述,“迷宫”、“一条有尽头的路”等等概念对写了40年非虚构作品的他来说过于人工化,而小说,来自欧洲文学传统的小说对他而言早已不再是描述他所感受的真实世界的有效方式。他还是在继续写小说,可是写得已经越来越不像小说,《抵达之谜》和《世间一条路》被同行和批评家们视若珍宝,书商们却为归类而头疼,相比之下,《半生》已经是对小说叙述传统的某种回归。书里有人物,有情节,有矛盾冲突,有事情发展的明确顺序,然而,奈保尔依旧摒弃了“结局”的概念,他不愿意去构建一个完整自洽的想象世界,有序对他而言意味着不真实,《半生》中,他借一个人物之口表达了这样一种文学观念:“生活并没有清清楚楚的开始和结尾。生活就是不断地在进行。你应当从中间开始,从中间结束,而一切就在其中。”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说,奈保尔创造了一种独特风格,“使得区分虚构和非虚构的樊篱不再那么重要”。考虑一下英语中“创造性写作”(creativewriting)几乎等同于虚构写作、小说写作的现实,对奈保尔的这一评价可能会凸显更多的意义。媒体乐于引用奈保尔关于小说的一些表面激进的言论,例如“小说已死”,然而仔细研究一下语境,奈保尔指的是19世纪的欧洲小说,更具体的,是“1830至1895年间的欧洲小说”,这65年涵盖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屠格涅夫、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福楼拜等人的核心著作,是奈保尔心中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黄金时代。“巴尔扎克的小说重新发现并且创造了现代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也是如此,这本小说并不是讲一位女士如何在她的幻想中迷失,而是对整个法国文化的再造。因此他们的小说具有真正的原创性,后来的人在我看来或多或少都是某种版本的模仿。”

维·苏·奈保尔(王之涟 摄)

研究者们早已指出,奈保尔对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趣味的偏爱来自于他的父亲——西帕瑟德·奈保尔,记者,业余时间撰写小说,渴望成为作家,正如《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中的主人公毕司沃斯先生一样,书生气使得他在特立尼达当地人社区中显得格格不入,死时债务缠身,年仅47岁。他对维迪亚·奈保尔这个长子寄予了极高的文学期待,维迪亚在牛津求学期间,他与儿子交流最多的话题便是文学和写作,他无条件地鼓励儿子成为一名作家。上世纪90年代初,诺贝尔文学奖曾一度看起来离奈保尔近在咫尺,这一可能性令有些人兴奋地展望“属于父子两代人的荣耀”,两代人均试图打破殖民地边缘身份带来的束缚,“父亲失败了,但儿子从失败中成长起来最终获得成功”。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奈保尔都相当尊敬父亲的文学观念,甚至于高估他的文学成就,直到晚年才开始认真反思父亲的文学追求。75岁时他出版了《看,这个世界》(A Writer's People),在其中他终于直言父亲的种种不足,但同时忍不住惋惜:“根本不存在有可能接纳我父亲的……写作传统,他早年经历的那么多痛苦,在另外一个社会有可能造就他成为一名作家的素材,始终未能见天日。”

这段评论中对更换父亲文化身份的假定,实际上也正是奈保尔对自己命运的幻想。他不止一次地表达过对自己的出生地英属殖民地特立尼达的憎恨,形容其为“深渊”,并庆幸自己并未滑落下去。童年时期大家庭生活的吵嚷无序在他看来是一种“野蛮”、“不开化”,后来他将自己不要孩子的决定也归咎于这种家庭生活经历。奈保尔成名后,周围的人注意到他对钱财的敏感似乎与其地位不相称,他总是忍不住询问对方的收入,有一次他还问电影导演乔治·卢卡斯赚多少钱,他会在商店里花45分钟考虑到底是要买含棉80%还是92%的袜子,向别人夸耀自己只花了4400英镑就买下了在威尔特郡乡间的房子,“一笔非常精明的投资”。早年的赤贫经历,以及赤贫带来的羞耻感给他留下了深刻烙印,旁人奇怪他当时为何没有充分利用牛津可能给他带来的文学资源,他说:“我总是缺钱,没有安全感,还为我(远在特立尼达)的家庭深深担忧,我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成了一个异乡人,并始终处于一个非常孤立的状态。”

他试图通过阅读和写作来缓解这种精神孤独的痛苦,结果却碰了壁。童年时父亲为之建立并赋予他优越感的那个“欧洲文学整齐有序的幻想世界”一下子变得遥远而空洞,那些故事和人物再也无法帮助他理解自己的处境和对世界的感受。《米格尔大街》中的男孩“我”头也不回、脚步轻快地奔向飞往英格兰的飞机,任影子“在柏油碎石路面上跳动着的小不点”,后来却变成了《半生》中的少年威利,雄心壮志已被击垮,在郁闷中入睡,身边徒劳地摊着一本爱尔兰作家奥利弗·高德史密斯的《韦克菲尔德的牧师》。和许多其他事情一样,他到后来才理解这一变化的实质:“每个作家都是带着一个社会、一个文化以及这种文化给予他的安全感来写作,他被这样一个自给自足的世界所保护、所支撑。而我的世界却破碎无序。我永远也做不到像海明威那样去写巴黎,带着探险家的自得其乐去描写狂斟豪饮和性奇遇,却从不涉及街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能够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来简化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巴黎,我却无法把自己放在一个类似的位置上,因为我心里清楚30年代一个像我这样出身的人绝无可能去到巴黎,就在这样简单的层次上我已经被拒绝。”

“被拒绝”,奈保尔特意强调了这一点,是“他们”拒绝了他,而不是他拒绝了“他们”,这把他与米兰·昆德拉式的充满浪漫意味的流亡彻底区分开,他不是告别和失落,而是从未拥有。奈保尔不同意以色列作家艾萨克·辛格关于每个作家都有精神根源并带着一种所来之处的强烈感受而写作的说法,指出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每个作家都携带着所来之处的某种强烈感受,但并不是每个作家都有根。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缺乏位置,无所依归。‘流放’对我而言没有任何隐喻意味,就是字面所指。一个人没有立场,没有祖国,没有社区,完全是一个个体。一个人如果处于这样的位置很容易发疯,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这是一种非常古怪且令人恐慌的压力,也是贯穿在我的写作中的线索之一。”

“恐慌”,这是奈保尔在叙述自己的写作生涯时反复提及的字眼,恐慌像一个追赶在他身后的鬼影一样驱使着他一天15小时、夜以继日地写作,只有不停地写才能给他提供安全感。由于他对自己的苛刻要求,他写得很慢。年轻时他只花6个星期就写完了《米格尔大街》,到《自由国度》时他花了一年又两个月,因为写作状态时他大脑运转的思考强度太大,这几乎是他能够忍受的最长时限。而这段时间内,他一天不过写300~400字,他自己形容几乎是“字字带血”。《幽暗国度》、《印度:受伤的文明》、《大河湾》等等,都是这样写成。他总是亲自编辑自己写好的文本,再交给愿意出版的出版商,收获一片赞扬的评论声,却只吸引寥寥的读者,一旦一本书写完,他马上陷入下一本该写什么、怎么写的焦虑中,并且毫无把握自己的想法能够成功。在这一带有强迫症倾向的循环过程中,他的笔调变得悲观而阴郁,早期作品中的轻快天真像易逝的童年一样一去不返,很多人怀念他当年的机智与幽默,他却指出,他不过是本能地用反讽和玩笑的方式来掩盖内心深处的沮丧和歇斯底里。他一直对自己的成功心存疑虑,39岁时,他写了11本书,认识到“无论在哪里我都不可能成为一个文化英雄”;43岁时,《游击队员》终于在美国获得了商业成功,讽刺之处在于这恰恰是一本圈内人士认为相较奈保尔其他作品质量较次的著作;到49岁,他已经得遍了英语文学界的各种奖项,作为“后殖民文学”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顺理成章地列入诺贝尔文学奖的候补名单。

与此同时,他也树立了自己的负面形象:种族主义者、厌女症患者、欧洲中心主义者、殖民主义走狗、傲慢自大的背叛者。最有名的批评当然来自“东方学”的创始人萨义德。萨义德曾十分推崇奈保尔的长篇小说《河湾》,认为这是描写现代流亡知识分子主题的一个范例,然而奈保尔接下来两本以伊斯兰信仰为主题的非虚构作品《信徒的国度》和《超越信仰》彻底触怒了萨义德,萨义德指责他“变得没头没脑”,写作动机是为了取悦西方,暴露出“欧洲中心主义最可耻的变体”,沦为“一个代人写作的捉刀人”。

奈保尔在孟加拉国达卡演讲 | wikicommon

值得玩味的是,萨义德对奈保尔的强烈不满主要来自他对穆斯林世界中黑暗现象的批判,然而这一批判态度——将种种黑暗现象归咎于第三世界本身固有的内部缺陷而非西方殖民者——奈保尔在其旅行写作中其实基本上是一以贯之。在萨义德之前,他的《中途航道》、《幽暗国度》、《印度:受伤的文明》早已因此而多次招致故土特立尼达和其祖先之国印度的剧烈非议,在那些地方,人们骂他忘本。写完《大河湾》,他宣称“非洲没有未来”。而《大河湾》具有一个非常奈保尔式的开头:“世界如其所是。那些无足轻重的人,那些听任自己变得无足轻重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位置。”这句话中隐藏的咄咄逼人伤了不少读者的感情,奈保尔对这些人的反应是:“人必须自己去赢得尊重,每个人都有努力的自由,也有努力的责任,我无法理解那些不愿意奋斗的人,碌碌无为的生活没有价值,一个人不应该觉得天然的存在就可以享有尊敬。”

1990年,“印度三部曲”之三《印度:百万叛变的今天》出版,奈保尔将摘取诺贝尔奖桂冠的呼声一时间高涨。同一年,他被授予特立尼达三位一体十字勋章,还被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封了爵,然而他的读者群仍然局限于小众精英。“一个诺贝尔奖将能扩大这个小圈子”,媒体如此报道。有人甚至不无嫉妒地认为,第三本印度游记前所未有的乐观,是奈保尔为了讨好诺贝尔奖的评委,松动了之前一直强硬的批判立场。1992年,奈保尔60岁,那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他的同乡,比他大两岁、同出生于特立尼达的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根据地区轮流的惯例,这意味着,另一位出生于加勒比以英语写作的作家在随后10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机会甚微。”奈保尔的传记作家帕特里克·弗伦奇写道。

接下来奈保尔又写了4本书,于9年后的200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作为“英国文学传统的养子”同时也是这一传统之外的游离者,他终于成为目前尚在人世的唯一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籍作家。对奈保尔攻击过穆斯林黑暗现象耿耿于怀的人不甘心地指出,奈保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机正好是在“9·11”恐怖袭击之后。这一次,奈保尔的朋友站出来回应:“维迪亚并无意与穆斯林为敌,他已经说过,伊斯兰并不关他个人什么事,他只是用正当的方式探索、观察、记录和分析了围绕改宗伊斯兰教信仰的种种现象。他有他自己独特的观点,但他不应因此而受到人身攻击。”奈保尔本人对这个诺贝尔奖的反应则比较消极:“它的确给了我一个提升,但主要在于内心。这个奖来得太晚了,不足以改变任何事情。如果我50岁的时候得了这个奖,可能一切都会不一样。但是我得罪的人太多了。”

2001年,奈保尔(左)从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手中领取诺贝尔文学奖

1994年,在奈保尔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两年后,《纽约客》记者去他位于威尔特郡的住处访问他,并在访问将要结束时反思:“奈保尔究竟是不是西方文明——如今被讽刺为由死掉的白人男性创造的文明——的热爱者呢?恬不知耻地说,他的确是,但这一偏好并不基于任何种族偏见。”这个记者意识到,奈保尔实际上不过是以自己的写作作为衡量一个社会好坏的标准:“一个像奈保尔这样的人能在这个社会中成为作家吗?是否无论他的背景如何,他都能够学会写作,并拥有写作的自由?这个社会是否拥有足够的智性活力,以产生合格的读者?政治和经济制度是否能够保障出版?最终,即使是在生死攸关之际,社会是否仍旧鼓励写作,并让人产生追求好的写作的愿望?”

这让人想起奈保尔和德里克·沃尔科特的一次对话。那是1965年,两人都很年轻,还没有获得诺贝尔奖,在讨论作家与其所在社会的联结时,奈保尔说:“我相信作家写作能使这个社会变得高贵,一个社会产生了它的作家是这个社会的荣耀。”

至少从47岁——差不多是奈保尔感觉到自己成功的时候开始,他就一直在絮叨自己的死亡。写作对他而言既是“神圣使命”,也是重负,死亡则是解脱。“晚上入睡前我不禁常常幻想自己的死亡场景,非常有画面感,非常暴力,砍了两刀以后,头被斩断,而不是一刀……后来我又幻想一颗子弹从后面打穿我的脑袋……想到这些使我宽慰。”47岁时,他设想自己还能活100个月,这意味着100个月的工作量。62岁时,他预计自己可能再活不超过100个月。如今(记者采访时)他82岁,距上次估计多活了十几年,多写了8本书。接下来呢?谁也不知道。然而,奈保尔对去世的设想却变得更加清晰。奈保尔夫人代替他解释道:“我们有过一只猫,叫奥古斯都,它就像奈保尔的儿子,如今奥古斯都已经死了,它活了13年4个月又6天(奈保尔每天都纪念它),它死后被火化,骨灰装在一只小小的骨灰盒里,放在维迪亚爵士的卧室内,它一直陪伴着维迪亚。我们的计划是,不管我们谁先死,总有一天会相继离世,那样就有三个骨灰盒,我们的后人把三个骨灰盒里的骨灰合在一起,撒一点在英格兰威尔特郡,其余大部分带回印度,撒入恒河、亚穆纳河、萨拉索沃蒂河的三河交汇处,根据印度教的信仰,如此一来你就将获得涅槃,灵魂不再转世重生,你将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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