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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朋友圈“祝福”柳州交警怎么被行拘了…原来是内容特别

作者:柳州晚报 来源:柳州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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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8月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网友卢某在微信发布了一条涉嫌辱骂交警的朋友圈。


朋友圈截图


  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组织对该事件开展调查。通过了解得知,涉事的桂BB2***牌白色越野小客车8月2日在屏山大道龙家违法停车,被巡查的鱼峰交警大队民警发现,并依法开出“违法停车告知单”



  涉事路段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并设置有明显的禁停标识,交警进行违停纠查合法合理,也是为保障群众的畅通出行。


民警多次联系车主配合调查都被拒

车主还再次在同一地点违停


  民警电话联系车主,告知其行为涉嫌辱警,希望他能主动到大队进行情况说明,配合调查。起初,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他,想通过法制宣传的手段,让他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告诫和提醒,但他以没有空为由拒绝,并开始躲避我们的调查。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卢队长介绍,卢某称让交警去找他,但之后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随后,大队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对涉事车辆进行线上追查。


  8月3日,该车再次在同一地点违停,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依法拖移,驾驶人仍四处藏匿避开交警的查找。



  8月10日上午,民警到卢某的家中访查,在其家人的协助下与他取得联系。经过耐心地沟通、劝导,当天下午1点,卢某到特勤大队投案。



以为在朋友圈“致歉”就没事

民警发现涉事车辆还有31单交通违法未处理


  卢某自述,当天发现自己的车被“贴单”后,一时冲动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交警的言论泄愤,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之后车辆再次违停被拖移,自己也慌了神,还发了一条“致歉”朋友圈,以为能借此为自己脱责,并未积极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


致歉朋友圈截图


  8月10日下午,卢某被依法移交至鱼峰区天马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卢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经查询得知,涉事车辆自2017年至今,有31单交通违法未处理,可以称为“违法大户”。民警告诫其及时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今后遵纪守法出行,积极主动配合交警执法。



微姐提醒:

  交警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是为了保障群众的畅通、平安出行,如您对交警执法存在异议,可到各交警大队或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提出行政复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力。如群众涉嫌违法行为接到警方的电话传唤,也应该及时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切勿心存侥幸企图躲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交警在提升执法、服务能力的同时,也会始终捍卫执法的尊严,通过智能化科技手段,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涉嫌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


来源:柳州交警、930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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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益达

责任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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