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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车主注意了:拟定停车收费方案影响到底有多大?答案是......

作者:陕西交通FM916 来源:陕西交通FM916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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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拟将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改成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对停车费分为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差别化收费,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引发市民热议,有人认为调整之后停车价格涨了,也有车主认为新的方案更加合理。



新闻回顾:


为什么要调整停车价格,调整之后对广大车主停车有什么影响?昨日(8月12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

关注一

为什么要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西安市物价局: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非常有必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关于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研究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要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2017年西安市政府已出台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很多政策都发生了变化,因此与之配套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应尽快出台。


同时,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补齐缓堵保暢短板实施方案》、《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停车需求的要求。


此外,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有利于优化停车结构,调节公众停车行为,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这次征求意见稿原则是路内高于路外、城市中心高于城市外围、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

关注二

新的方案和旧的方案有什么区别?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现行的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西安市道路停车特定区每小时6元,一类区每小时4元,二类区每小时3元,三类区每小时2元。


按照新的《方案》,道路停车泊位特定区:每30分钟3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元;一类区:每30分钟2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元;三类区:每30分钟1元,不设高峰时段

关注三

调整之后对市民有什么影响?


西安市物价局:这次价格调整主要涉及三个地方,一是道路停车的特定区、一二类区高峰时段(这些区域的公共交通是成熟的,高峰时段市民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二是景区配套停车场三是北客站停车场,参照外地的经验,北客站的停车此次设定了24小时最高限价,而且是让利于群众。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泊车位的特定区、一二类区非高峰时段,三类区的收费价格没有变化,特别是三类区,占停车位数量到55.7%,比重最大,不调整的理由是,该类区域的公共交通暂不成熟,考虑到市民出行便利,因此不作调整。


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大专院校、医院停车场等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停车场价格不作调整。

关注四

到底大多数车主用车成本是不是有所增加?


西安市物价局:由于本次收费调整计费时段由1小时缩短为半小时,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放中心统计的数据,虽然高峰时段的收费看起来涨了,但是,高峰时段只有4个小时,非高峰时段的9小时是下降的。所以,总体上并没有增加车主的负担。比如,道路停车每天收费时段为13小时,其中9小时是非拥堵时段,4小时为拥堵时段。9个小时的非拥堵时段,停车费价格没有上涨,而且是下降了,据统计,约27%的车主都属于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的,这部分车主停车费全面下降,其中,停车半小时、1个半小时、两个半小时都是降价的,以此类推,这部分车主是受益的。


这样来算一笔账,以特定区域拥堵时段为例,车主停车:


15分钟,免费


15-30分钟(约占27%),现行标准为6元,调整后为4元,下降了2元;


30分钟到1小时,现行标准为6元,调整后为8元,上涨了2元;


1小时到1个半小时,现行标准为12元,调整后为12元,没有变化;


1个半小时到2小时,现行标准为12元,调整后为16元,上涨4元。


而方案调整之后,从停放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总体收入下降7.6%,年收入下降800多万元。


30分钟为计费单位更合理

担心高峰时出行费用增加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大部分车主对以30分钟为收费单位表示赞成,认为这项政策使计量单位更加精确,有助于保障车主利益;也有车主对设立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后收费涨价表示担忧。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10日至2018年8月30日,共有20天时间,市民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西安市物价局将收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完善方案,方案确定后报西安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予以发布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30日


发布方式:西安市物价局门户网站http://wjj.xa.gov.cn/


反馈意见受理部门:西安市物价局


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方式、网上留言


联系方式: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物价局


邮编:710016


电话:86788881 86788882


电子邮箱:www.xaswjj@163.com


来源:西安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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