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有这样一个非法楼盘,
从规划到最后建成,
几乎所有相关部门都知情,
但它仍然在监管部门的
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
业主分明知道楼盘缺乏合法证照,
却依然拿出了四五十万进行购买。
如今,在这个名叫"云路裕庭"的小区里,
他们被迫过上了一种特殊的生活。
究竟是一种什么特殊的生活?
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葛
又该如何解决?
今晚22:00播出的《新闻联合播》
——《“小产权房”之乱》
将为您一一解答。
本期节目的邀请到的嘉宾有:
特约评论员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王云强副教授↓
公众号“昆明楼市”主编 文锋↓
2013年,李海夫妇一次性付款近45万元,购买了云路裕庭西区8栋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当时,云路裕庭的房价是每平米3800元,相比周边楼盘价格低了近2000元。按照购房协议的约定,他们应该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直到现在,房子也没有交到他们手上。
购房者 李海:“开发商说是有房产证的。”
2015年,朱先俊在购买了云路裕庭小区的房子。当时,朱先俊与开发商大磊公司签订的《房屋订购协议》显示:
如果交房时间逾期,甲方承诺以乙方订购的房产面积按每平米每月20元作为租金支付乙方;
如果甲方后五年内不能为乙方办理合法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甲方按该房房屋每平方米800元违约金支付乙方。
可结果还是一样,拿不到房产证、逾期交房无法入住。在购房时,无论是李海夫妇还是朱先俊都未曾看到云路裕庭小区的规划证、土地证、许可证、预售证等证件。
在无法正式接房的情况下,无奈的购房者用自己的方式入住了,还采取了一些自救行动。
购房者:“ 自救、睡地铺、住毛坯房,在里面煮大锅饭吃,白天我们在外面吃,喝水的话我们就买五块钱的珍茗金龙,平常用一下,洗脸也用这个水。”
入住后,住户凑了15万元安装了电梯。今年3月,一个名为"业主筹备委员会"的机构出现,他们对电梯设置了权限,还让住户交纳配套费,不交钱的住户会被强制关停水表电表。
除此之外,这个小区还存在一房两卖甚至三卖的现象。截至2016年8月,云路裕庭西区1到12栋房屋631套,其中重复签售房源72套,有的甚至重复了3次抵售。
据悉,云路裕庭的前身是羊甫家园项目。
2006年经开区划批了一部分土地给羊甫社区作为预留生活安置用地。
2009年11月2日,正式确定羊甫家园项目只能以城中村改造项目上报审批。
2010年2月之前,羊甫家园办理了立项手续。
2011年3月,昆明市规划局给出项目规划预审意见。
可最终,羊甫家园项目并没有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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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义路居民小组不顾小板桥街道办和羊甫社区居委会的劝阻,执意找来云南大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云路裕庭。
双方还签订了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的10个月内,羊甫家园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全权交由大磊公司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则协议失效。
李伟洪(曾任义路居民组副组长):“他在10个月以内给我们完善这些手续。他一样都没有办下来,所以才没有集资给他。”
原以为工程就此停止,没想到开发商找到承建商垫资,并用房屋抵押工程款,重复卖房筹资,云路裕庭就这样一天天建盖起来。
云路裕庭从立项到建成,
几乎所有部门都知情,
而且在违法建盖的过程中
还进行过制止和处罚。
但非法楼盘最终还是
建成并且出售了。
是监管不到位,
还是监管力度不够?
谁应该来为非法楼盘买单?
● 2011年,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多次下达责令整改、停工等通知书。
● 2014年9月,小板桥街道办羊甫社区居委会发布公告,称云路裕庭项目尚未取得规划、建设、销售等合法手续,缴纳预付款、买卖等均属于违法行为,购房者需自行承担后果。
● 2015年1月24日,他们向羊甫居委会罚款160余万元,其中云路裕庭违法用地167.84亩,罚款115万余元。
● 2016年6月,官渡区住建局、官渡区城改局、小板桥街道办联合发文称,云路裕庭项目并未取得五证,售楼属于违法行为。
● 2016年7月20日,官渡区住建局再次发通告称,云路裕庭项目的销售行为、主体、房屋都存在重大瑕疵,有可能无法取得物权。
云路裕庭的建成并非一朝一夕,
从2006年,
羊甫社区获得预留生活安置用地,
到楼盘建成的12年间,
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部门
斩钉截铁地对它说"不",
并勒令它拆除违建呢?
是谁"成就"了云路裕庭?
让我们先听听嘉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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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精彩片段:
1. 像“云路裕庭”这样的楼盘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从保障方面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有什么不同呢?
王云强:“这样的楼盘在法律上其实是没有明确的界定的,现在的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是从法律的空白上对它做了一个界定。就是说没有得到国家正式批准、立项的,一般来说由乡镇一级来做一个所谓的基于集体的权力的确认。所以从大的法律层面来说它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 这个小区,还出现了一房多卖的现象。为了筹集工程款,同一套房开发商和建筑商进行了多次售卖。还有解决的可能吗?
王云强:“从法律层面,没有解决的可能,因为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合法的产品;只能协商,要么开发商退钱,要么就是有一方吃亏。回归到最后,只能协商。”
3. 究竟是谁成就了现在的云路裕庭小区?
文锋:“成就云路裕庭小区,就三个字吧。第一个字是“盖”,建盖本身也得到了一些利益;第二个字是“卖”,开发商、村民、村民小组在这个过程中确实会得到很大的利益;第三个就是“买”,从用户的消费的心理来看,确实会有很多图便宜、够不着只能安于现状的心理。”
除了以上内容,
节目还将讨论:
就目前出现的乱象来看,是偶然还是必然呢?业主最后能真正拿到自己的房子吗?
居民小组这种执意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会承担什么后果?
城管部门从2011年就开始查处,制止施工行为,遣散施工人员,没收施工工具;此外,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多次下达责令整改、停工等通知书。但云路裕庭的违法施工行为仍在继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么多部门,为什么就管不下一个违法建筑?是不是执法力度不够?
既然被认定为违法,和正规的商品房建设相比,到底违了哪些法?
如何才能从源头上避免非法楼盘的建盖呢?
……
如果您对以上话题感兴趣,请关注:
今晚22:00
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YNTV-2
播出的《新闻联合播》——
《“小产权房”之乱》
本文是预告文,如果您想收看完整节目,请今晚准时收看电视节目,或于节目播出后次日长按上面右下角的二维码就可以点播收看!
编辑:许婕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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