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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南海新规:不可以!

作者:佛山发布 来源:佛山发布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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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近日南海发布关于小区车位租售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商品住宅小区的车位销售、出租价格不能明显高于本镇(街道)同类产品的最高价,否则不批预售。


车位在什么期限内要租售?

取得车位现售备案证明之日起6个月后,未出售车位应实行租售并举。


开发商申请预售时必须提供车位销售、出租方式,承诺价格标准和浮动幅度的有效期要超过车位(库)办证日起两年。


购房者签合同前要注意什么?

在签购房合同前,需先与购房者签订车位销售、出租意向书,列明车位套数、范围、价格、涨幅、价格承诺有效期和调价方式,可与购房者约定车位号。


违规怎么处理?

违规者一经查实,实施诚信扣分、暂停网签,情节严重的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该举措将有效遏制哄抬房价、强买强卖、投机炒作、恶意维权、扰乱社会秩序等乱象。


反馈意见渠道

目前,征求意见稿处于公示阶段。市民可在8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把建议和意见反馈至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电子邮件:

    jsj_sck2@nanhai.gov.cn

  • 传真:0757-86220039

  • 信函: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南海住建307室,邮编(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车位租售监管修改意见”)。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南海区政府网

编辑:刘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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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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