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应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后报警,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肇事逃逸。昨日,新蒲交警大队通过遵义晚报通报一起典型案例,一辆罐车撞坏交通设施后,司机心存侥幸离开了现场,结果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不仅被扣满12分,且所持有的驾驶证将被降级。
事情发生在8月14日下午3时30分,新蒲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巡逻时,发现新龙大道与奥体路交界路口,人行道红绿灯和临时指路牌损坏严重,四周未发现肇事车辆。
“我们调取了现场‘天网’监控。”新蒲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姜明松说,通过“天网”很清晰地看到,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当即锁定了一辆水泥罐车。当天下午4时10分,违法司机李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
李某坦承,当天他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听到了撞击声,但自认为损失不大,便心存侥幸离开了现场。针对李某的行为,交警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一次性扣12分的行政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李某所持的B2驾驶证被记满12分,将被降级为C1驾驶证。也就是说,李某除非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重新取得B2驾驶证,否则将无法再驾驶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