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时候脱了裤衩、砸锅卖铁,也要在大城市买房,都是租房时吃过苦头闹的。
至少我就是这样。
在北京生活18年,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只自己租过一次房子。那时我大四,一方面要在报社实习、一方面在参加补习班准备托福考试,选了小区、找了中介,本打算哪怕贵一点也要租一个一居室独自住,结果热情的中介大姐硬要推荐一个合租的两居室,较大的一间住着小两口。去看房的时候,小两口也在家,一个是和和气气的技术胖哥哥、一个是初中老师样的行政小姐姐,两人都笑眯眯的,很好相处的样子。中介大姐又在一旁敲边鼓:“你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跟这些大哥大姐住一起,学学社会经验,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于是我就同意了。
于是,在不到半年的合租生涯中,我明白了人世间确实有一种相处模式叫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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