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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好了,你真的要像村上春树一样生活吗?

作者:新周刊 来源:新周刊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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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想过一种“村上春树笔下人物的生活”是一回事,“像村上春树一样生活”则是另一回事。因为真实的村上春树,还包括以下细节:不关心收入;铁一般的规律生活;不吃中餐;不间断的跑步;不抽烟;吃大量蔬菜瓜果;惊人的大量阅读。


文 | 张佳玮


有美国读者写过一个段子,说村上春树的小说是如此构成的:


16.67%奇怪的梦境+4.17%耳朵+12.5%做饭+25%猫+8.33%古典乐+25%分裂的姑娘们+8.33%爵士乐。


我们自然可以补充几句:还该有性爱,有威士忌,有奇妙的比喻……但的确,差不多了。




想过一种“村上春树笔下人物的生活”是一回事,“像村上春树一样生活”则是另一回事。


相当多读者乐意过一种“村上春树笔下人物的生活”,即梦境、做饭、古典乐、爵士乐、独立自强的姑娘们。


“村上春树笔下人物的生活”是这样的:


  • 读书,听爵士乐、古典乐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流行乐;找到一个靠谱且养猫的酒吧老板,或者一个爱讲冷笑话的富二代哥们儿(“鼠”),或者其他能言善辩的朋友;

  • 找一份收入不那么高但有充分空闲的工作,等着四面八方的朋友不断到来,一边跟你喝点饮料或威士忌,一边跟你说自己的故事(《旋转木马鏖战记》);

  • 也不必跟人扎堆,因为会有美丽且略话痨的姑娘(雪、胖女郎、由美吉、绿子、岛本、笠原May、图书馆员、耳朵模特、双胞胎,等等)来找你的;

  • 练好厨艺,因为姑娘们会跟你边话痨边吃饭喝酒,羊栖菜做的沙拉啦,味噌豆腐汤啦,炒香肠啦,会做点小菜,就够姑娘们高兴的了;当然还要养一只猫;

  • 经常搅和进乱七八糟的事儿,但大体上平静自持、自得其乐,利用了现代科技的便利获得精神与物质享受,又能充分享受自我。


“像村上春树一样生活”则是另一回事。因为真实的村上春树,还包括以下细节:不关心收入;铁一般的规律生活;不吃中餐(对,他不喜欢中式食物);不间断的跑步;不抽烟;吃大量蔬菜瓜果;惊人的大量阅读(他并不是只靠爵士乐和古典乐汲取写作感觉的)。


这就是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



买买买、一切细节都要按照村上春树的生活来的小布尔乔亚主义,那是对村上春树的误解。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常有两个女性:一个温柔年长、性格偏内向,一个活泼年少且经常神神叨叨。前者基本代表过去的年代、已故的人,而且连接着黑暗,是暗之彼侧;而后者相对代表着阳光烂漫的生之世界。


图 /《挪威的森林》 

在面对这两个姑娘时,主角一般会与那个温柔年长、性格内向的姑娘睡觉。你可以理解为,村上春树似乎想用“与过去的女人睡觉”来完成“与过去的连接”。许多读者大概也乐意过这种“有一个安静内敛的妹子用来爱,有一个活泼跳脱的解语花一起聊天”的生活。


但现实生活里,村上春树找到了一个太太,即肯接受他生活模式的、肯找老爸借钱跟他一起开酒吧的、肯一起抱着猫住在铁道边过穷日子的、肯给他打理日常生活的、肯读他的小说而且经常提意见(《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结尾改了六遍)的妻子。那就是村上春树的夫人阳子。



虽然在村上春树的小说里主角很少有妻子,有了妻子也是离婚收场,或者干脆跟主角生活交集少、情节出场不多(《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奇鸟行状录》),但他的现实生活,很大程度上,是他和妻子阳子共同构造的。


当然,无所谓啦。读一个人的书,并不意味着就得成为主角那样的。只是中国读者对村上春树一直有所误会。他笔下的自己,大体上还保持着上世纪60年代那种学生范儿,即一个不介意孤独的主角,乐滋滋但也不以此为傲,平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如果将他这种不在意现代物质生活和消费主义(参考《舞!舞!舞!》)的离群索居风,当成买买买、一切细节都要按照村上春树的生活来的小布尔乔亚主义,那就真是南辕北辙了。


所以,真心喜欢村上春树的人,大概是这样的:不介意自己一个人待着,能用简单的生活方式找乐子;吐槽他人的话,会留七分不说;对大多数事情,可以做到“好吧,这事不太让人高兴,不过就这样吧”;对消费主义无感。




相比于前辈作者,村上春树是个更美式的小说家。


村上春树本身是个很好的、中短篇好过长篇的小说家,而且态度颇为严肃——可惜贴给他的标签,大多偏颇。明明他写过《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那样的结构佳作,《奇鸟行状录》那样的反战抨击政治小说,青春四部曲(《且听风吟》《1973年的弹子球》《寻羊冒险记》《舞!舞!舞!》)那样的青春小说,转型到反右翼、反思社会的小说,以及一大堆精妙短篇——像1995年《奇鸟行状录》里,居然涉及诺门罕战役后苏联战俘营、日本右翼选举这些话题,但人们谈及他时,每每挂上《挪威的森林》《1Q84》以及《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好像这点东西就是他的代表作似的。





村上春树的写作技巧,不算很日本。论到“和风”,则老一代的谷崎润一郎、芥川龙之介,长他一辈的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都比他风味浓郁,更有“这玩意儿一望而知是日本作品”的辨识度。相比于前辈作者,村上春树是个更美式的小说家。生活方式上,他读大学期间就筹谋爵士乐酒吧,29岁才出道写小说,又搞翻译,数十年如一日地跑步。他迟至26岁才大学毕业,在短篇小说《出租车上的吸血鬼》里,他曾自嘲过“大学上了七年之久”。他和太太结了婚,贷款500万日元开酒吧,直到30岁时关张。这段生活,在《且听风吟》《1973年的弹子球》《寻羊冒险记》里都描写过。《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里,男主角干脆就是开爵士酒吧的。


这样一段很美式的生活,使得村上春树对美式品位和美国作家甚为推重——至少在早期是这样的。实际上,如果要讨论他早年的风格,很难脱开斯科特·菲茨杰拉德、雷蒙德·钱德勒和雷蒙德·卡佛这三个人。



他小说里许多人遭受伤害的方式,都是失去记忆与感觉。


村上春树在他作品里,不止一次提到菲茨杰拉德。《且听风吟》里,谈及虚构的作家“哈特费尔德”时,就列了菲茨杰拉德与之比照。《挪威的森林》里,永泽和渡边这对男一号和男二号,就是通过菲茨杰拉德开始对话的,言谈之间,直接把菲茨杰拉德封神。


腰封劳模村上春树


《且听风吟》的许多部分都可以看作对菲茨杰拉德的致敬。尤其是末尾,“我”离开爵士酒吧,上长途车看海岸灯灭,“一切一去杳然,无人可捕获”,时光抛掷,茫然若失,其风味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结尾处尼克的海滩独白绝似。在《且听风吟》《1973年的弹子球》《寻羊冒险记》的前半段,村上春树总在呢喃着一个很菲茨杰拉德的主题:菲茨杰拉德在告别他的少年时光,村上春树在告别他的海边故乡(《寻羊冒险记》里被填埋了的海、《1973年的弹子球》里的“宇宙飞船”号弹子球机)和“二十岁的年代”。


村上春树1979年写完《且听风吟》,1980年完成《1973年的弹子球》。那时他的风格清丽洗练,但已隐约出现这个主题:“被过去时光吸噬进黑暗之中的往昔”。同时期的短篇,如1981年的《意大利面之年》《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遇到百分之百的女孩》,他更喜欢摆弄“个人情怀+回忆”的路数。


到了1982年,他完成《下午最后的草坪》时,已经露出了一些“彼侧的阴暗”。小说中,主人公为某中年妇女除草,受邀去观看她女儿的房间,在端详这个“主人不存在”的房间时,笔触间渗透着阴森味道。1983年的《烧仓房》,他点到了这个主题:“那些被黑暗暴力吞噬掉的、不被注意的人”。也就是这一年,《寻羊冒险记》出版。


村上春树后来喜欢雷蒙德·钱德勒。他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2006年亲自把它译成日文。对照《舞!舞!舞!》和《漫长的告别》,有个显而易见的细节:《舞!舞!舞!》里主角被“渔夫”和“文学”两个警察带去讯问的经典段落,可以类比《漫长的告别》里特里·伦诺克斯失踪时,两个警察闯到马洛家来敲门的情节——根本就是致敬段落。两部小说里的两位男二号,同样身处富贵,同样对之厌倦不堪,喜欢没事来找主角喝酒、发牢骚的五反田和特里·伦诺克斯,嗅来也不无相似之处。


村上春树:荐书不收费


村上春树自己也说过,《1973年的弹子球》写完后,他有过选择,然后就是《寻羊冒险记》。在我看来,这个过程可以推演为:他从菲茨杰拉德转向钱德勒。《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风格类似,清新、抑郁,略微有他后来招牌的“彼侧之空虚”的意境,但大多还是在和流逝的时间对抗。而在《寻羊冒险记》和《舞!舞!舞!》里,主角开始行动起来,开始有类侦探小说的味道,各类村上春树式的想象力、黑色幽默和比喻也出来了。《寻羊冒险记》和《舞!舞!舞!》里的第一人称男主角,都不是省油的灯:日常的冷硬幽默,到处溜达,与其他势力对抗,有碰撞,有斗智。类似细节,都像是复制了钱德勒笔下的侦探马洛。


村上春树喜欢卡佛的事尽人皆知。“极简主义”也早被说滥了。换个角度想,卡佛的小说有一个特色:《大教堂》《真跑了那么多英里吗》都试图从现实开始,逐渐过渡到一个近于虚空的情境。《大教堂》结尾尤其如此,主角就坐观他人慢慢把现实感抽离,反客为主,进入一种虚空领域。卡佛在其唯一一篇描写父亲的小说里,也用过此手法:结尾处,大家都开始念“雷蒙德”这个父子通用的名字,死者仿佛荡漾在生者之中。这种玄空、与死亡连接的彼侧世界,恰好是村上春树所喜爱的。


如是,村上春树早期、中期的大多数小说,可以归纳为一个类似的故事:一个“不合时宜”的、守旧的、怀念着早年故乡海滩风景和故友的、不喜欢大城市现实主义冷酷面貌的、性格独立的、爱耍冷幽默的主角,对抗着一个黑暗的、现实的、狡猾的、庞大的、吞噬时光的、带有死亡阴影的、填海造陆把一切美好旧时代事物吃掉的、资本式的、暴力的大家伙。


村上春树小说的一个主题是:记忆。他小说里许多人遭受伤害的方式,都是失去记忆与感觉,“记不得死去人的面孔”“记不得自己的名字”。有些记忆并不美好,但他要保存下来。这,多少就是他的倔强了。

 


本文首发于《新周刊》第5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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