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说勇士时期,之前快船热雷霆奇才山猫雄鹿骑士网时期,不提。
他作为少年天才入行,那次改变人生的断腿,是后话。
利文斯顿到勇士时已经29岁。一辈子没三分球。
他201公分的身高,骨架入行时就窄,体重从来在90公斤以下晃,所以从来不爱强行对抗。
虽然大伤过,步幅依然大,协调性和平衡出色。
运球稳,视野宽,手上活好,走位出球灵敏。
2016年总决赛第一场全队最高的20分,靠的是中投:左腰背身晃肩中投;运球绕掩护中投;翼侧内切接传球中投。
他的投篮手位极高,弧度平,所以远距离不行,但中距离准,一个接一个的脆。这是科比、麦蒂那个年代的投法。
因为身高、步幅、协调性和平衡,所以他可以单防三个位置的球员。他、伊戈达拉、克雷和格林都能随时换防三个位置。当然,他有些忌惮巨型对手,但靠步伐和队友夹击,也能胜任。
唯一忌惮的是绕掩护,有时会挤不过——这方面不如克雷。
但有他在,也足以构成勇士的小球防守阵容了。
他没三分球,没法拉开空间;但步伐和平衡好,所以抄后门和走位很鸡贼;站腰位时,还能背身投篮或做策应。总之,无球时,他想尽一切办法适应勇士的无球挡切体系,让自己不那么累赘——这方面雷霆就一直没处理好罗伯逊。
持球时,他策动挡拆,寻找空切队友,推反击,跟伊戈达拉玩二人转。
勇士第二阵容的策动者,这个任务比想象中艰难。因为勇士库里是否在场时,完全是两回事。库里在,自带吸引对方一个半人的注意;库里不在,利文斯顿经常得让全队慢下来打半场攻防,打扎扎实实的挡切。
而利文斯顿做得很好。过去四年如一日,勇士的二阵始终没丢人。
聊一下利文斯顿的传球。
只看助攻数据的话,他传球一般。但看球的都知道,利文斯顿的传球很好,很及时,很清晰;以及,很有——怎么说呢?——启发性。
有些人的传球好在一击毙命,能直接找到空位。这考验的是视野、传球手法,以及自己的攻击威胁。
但有些球员就痴迷于这类传球,“我不传我不传,除非是助攻否则我不传!”
而一个优秀的动态进攻,除了最后一击致命的助攻传球,还需要起手和过渡传球,是所谓build-up pass。这类传球往往体现为优秀的外传内(entry pass),合理的递手转移,聪明的转移弱侧(skip pass)。
这些传球不一定兑现为助攻,但让全队都摸到球,让球运转起来,牵动对方防守。
传最后那一下刷个助攻,许多创造者都乐意;启动第一下、走位、编织进攻的经络,并不是每个人都乐意或做得好的。
利文斯顿做得好不好?过去四年常规赛出场78、78、76、71,季后赛永远在位,每场稳定的18分钟时间,不多不少。
勇士始终需要他。
所以了,他是勇士攻防两端的填空者。防守端,轮转三个位置;进攻端,持球时编织构建进攻,无球时走位穿插策应。不黏不贪不着急。
在勇士这么个空间至上的球队,一个不会也不肯投三分的人居然可以长保一个位置,仔细想想这有多诡异。
年轻时的那次大伤,摧折了他成为巨星的可能性,但如果非要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那就是:让他化刚为柔了。
他在快船时,才华横溢,但投篮选择和无球走位,还不够老辣。
这些年,经历了无数球队的奔走,后场三个位置都串过来了,他被打磨光滑了,也聪明了。
过去两年常规赛命中率52%,季后赛命中率54%——准是一方面,不贪求又是一方面。
他现在,就像皮彭晚年在波特兰最后那两年一样:已经不想刷数据了,但防三个位置,传起手球,场上指挥大家落位,大家也都相信他不会被情感左右了局势,所以会无条件把球交给他——因为什么都经历过了,心如止水了。
他的绣花针现在不用来刺人,而用来缝缝补补,编织全队经纬,填满勇士球员与球员间的一切空隙。
只在需要的时候——比如2016年总决赛第一场——出来刺人,得个20分。
这就是填空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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