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经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调解,被告上海会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未经摩拜同意,在车座上贴置广告的行为进行公开道歉,摩拜单车获得赔偿10万元。据悉,这是全国首起共享单车小广告结案案件。记者发现,出现在共享单车上的类似的“牛皮癣”小广告随处可见。
据悉,因擅自在共享单车上安装带有小广告的座套,上海会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会甲公司)被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索赔100万元。
据媒体报道,去年11月21日前后,会甲公司在未告知摩拜公司,也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印有其经营网站的业务推广、宣传信息的大量小广告,以车座套的形式,分别安装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多地街头的摩拜单车车座上,数量高达20万个。
摩拜公司认为,会甲公司恶意利用摩拜单车推销自己的品牌及服务,构成了对其所有的共享单车物权的不法妨害,因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会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会甲公司确认,当时共制作了4万多个车套,仅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的同一地点放置的不同品牌共享单车安装了1万多个车套,每个城市安放了1天,安装后第2天即被撤下。
原告摩拜公司认为,共享单车车身广告属户外广告,投放受广告法规制,被告擅自在摩拜单车上投放广告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且原告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对摩拜单车享有所有权的权能,被告对摩拜单车物权造成了侵害。根据物权法,除了排除妨害,原告还可以请求侵权赔偿、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会甲公司赔偿摩拜公司损失人民币10万元,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在其官方微博(酒店哥哥网)上连续一个月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记者发现,会甲公司已于8月23日上午在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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