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三名村干部为了私分某驾校缴纳给该村的土地流转余款24万元,与村民签订虚假协议,此后将这笔钱瓜分。让3人做梦也没想到的是,时隔4年后,这件事东窗事发。今年8月24日,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
昨天,记者从播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采访了解到, 2014年初,遵义某驾校准备搬迁到苟江镇某村,于是委托该村村委会帮忙租用土地,并向村委会预付了土地流转费。2015 年初,驾校建设接近尾声,而驾校划来的资金还剩下24 万元。对于这笔钱,村委会的3个村干部动起了歪脑筋。
村主任张某与副主任刘某、村会计陈某经预谋后,找到居住在驾校附近的钟某叔侄二人,许以一定的好处,并出具不影响土地用途的书面承诺,让二人与村委会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协议,注明流转费为 24 万元,后将凭据用来充抵账务。
签订虚假流转协议后,3人将 24 万元瓜分,而驾校一直被蒙在鼓里。不久后钟某又与另外一家矿业公司合作,将自家土地租用给这家公司。今年8月,这家矿业公司无意中得知土地早已流转给附近的驾校,所以拒绝继续支付土地流转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惊动了辖区镇政府出面协调。
政府工作人员调查发现,3 年前,钟某叔侄就这块纠纷土地与村委会签订了流转协议,并获得土地流转费 24 万元。不过,钟某叔侄对这份流转协议不认可。“那是假的,我们也没得到这笔钱。”钟某对调查组人员说,协议是村委会干部让他们签的,目的是为骗驾校的钱。
因此事已涉及刑事犯罪,8 月 24 日,当地有关部门向播州区公安局报案。随后,警方依法传唤张某、刘某和陈某到公安机关。经审讯,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3人对采取诈骗手段非法侵占24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刘某和陈某被播州区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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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倬
审核/杨 帆
总审/冯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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