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
人类的掌控欲,会催生个习惯:去到不熟悉的地方,先找熟悉的玩意。
哪怕小住在某地一周,也恨不得将房间布置成熟悉的样式;第二次再去某地,会下意识地选住在那附近;在自己居住的城市,总习惯找熟门熟路的店。
赶上轻度社交障碍的,甚至看见店里熟悉的雇员换了一个,都会有些紧张:原本熟不拘礼口若悬河的,都会舌头打结。
其实也不奇怪:许多人都如此。纳博科夫一辈子才华横溢,但有三件事做不了:接电话、打伞、当众发言。他在康奈尔上课时,许多时候薇拉夫人坐在第一排,每逢纳博科夫课讲不下去了,就看看他太太。
——跟大家想象中写《洛丽塔》的老流氓,那是全然两回事。
商业机构都要满足人类需求,自然懂得洞悉人类心理。所以才有标准化服务。连锁酒店、连锁餐厅、连锁咖啡厅,都能让人他乡遇故知。到陌生城市,看出去乱花迷人眼,伸手一抹黑;乍然看到个熟悉的牌子,如九纹龙史进去延安遇到了打虎将李忠,不管能为如何,先近前去亲热一番好啦。
我就是这样。
以前在上海时,我住在天山一带。要见朋友,就约在娄山关路的星巴克。去了许多次,但没亲自点过一次单。每每是:
——我和若到了星巴克,我推门,她进去,直奔柜台,一边伸手指挥:
“上楼去占个三人沙发座!”
我三步并作两步上楼,穿过我的眼里只有你的热恋情侣,穿过抱着Mac工作的职场精英,穿过拾掇新衣衣领左顾右盼等人的年轻人,穿过明显也是歇脚的旅行者,找了个二人沙发座,再厚着脸皮搬过来一把椅子,坐下,等若。
一会儿,若端着两杯饮品上来了。夏日,她会给我点杯冰饮;冬日,她会给我点杯热的。具体的不拘,看情况——比如,当天饭吃得比较清淡,她会给我来一杯玛奇朵;饭吃得油腻了,她会给我来杯美式。
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开始等人。
我也就是在星巴克里,唠出那个段子的:“美式大咖啡,一百八一杯;其实就是那个espresso,兑的那个白开水……”
后来无论去到哪里,去星巴克都是这规矩。她买咖啡,我占沙发位;坐下,连上wifi,喝。
这也是标准化的好处:城市可以不同,沙发、咖啡、室内温度、绿色标志、拿吸管的地方、肉桂粉,都还是一样的。若买咖啡,我占沙发,分工也是一样的。
甚至到了巴黎,也如此。奥戴翁站有一家星巴克,巴士底广场有一家星巴克。去了,占位置,点咖啡,坐下,很熟练。
唯一一次诧异,是歌剧院旁的一家星巴克:那是旧豪宅改建的,金碧辉煌,吓得人张大嘴合不拢来。在那里只顾来回看纹饰拍照,都忘了还得坐下来喝咖啡了。
去年下半年,我回国次数多,若留在了巴黎。回国次数多,奔走频繁,候机、等人、约谈的次数就多。去星巴克也就多了。
真站在柜台前,我才意识到件事:我从来没自己点过单。
要什么咖啡?要不要加冰?中杯大杯?请去那边柜台等,下一位。
柜员语速很快很利落,我却有点紧张。拿了咖啡,找个座位坐下,喝。
总觉得味道有什么不一样——其实是该一样的。
当然,我自己到处走也惯了。住店、赶飞机、过境、见人、点菜、订票,都可以自己来。所以在星巴克点咖啡,稍微习惯一下,当然也就过得去了。
但那是第一次,意识到长久以来,自己是被保护着,被照顾着。只是被照顾久了,会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
其实不是的。
麦当娜有首歌,《Take a Bow》。在告别的时候,她这么唱:
I've always been in love with you
Guess you've always known
You took my love for granted, why oh why
The show is over, say good-bye
——我一直爱着你,我猜你一直知道这一点。
你觉得我爱你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这出剧结束了,说再见吧。
然而世界上的一切都不理所当然。包括习惯。包括爱。包括一张沙发的位置,包括一杯咖啡的味道,包括一些无声无息的了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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