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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6 日 20 时 11 分许,甘井子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
民警到达现场勘察后发现:现场有大量围观群众,机动车道内大灯碎片散落一地,人行横道附近发现血迹,未发现肇事车辆。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认为车牌号为辽 B**N91 的一辆红色的日产骐达轿车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车主为宋某福。
21 时 40 分,甘井子交警大队指调室接到电话:一名女子打电话称自己驾车在甘井子区川岭路撞人后逃逸了,准备到交警大队投案。
22 时许,该女子到甘井子交警大队投案,自称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所以驾车逃逸,回家后父母及家人劝她投案,她很后悔、很害怕。
虽然女子陈述的案发经过与现场群众描述的经过基本一致,但是办案民警总感觉事情有些蹊跷,仅仅是害怕的话并不足以促使其驾车逃逸,而且在案发后又这么快就投案。
民警怀疑肇事驾驶员很可能另有其人,根据网上查询发现其近亲属中只有她的父亲和丈夫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随即联系了宋某的丈夫,宋某丈夫称自己在瓦房店农村,现在正驾车赶回大连,并发来了其在高速上驾车的照片,其肇事嫌疑被排除。
民警电话联系到宋某福,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他称自己在外面应酬还没回家,10 分钟后到。
这与之前宋某回家后父母让其来队投案的说法自相矛盾,其中肯定有问题。
大约 20 分钟后,民警准备再次联系宋某福,发现其电话已经关机,这更加印证了民警的猜测:
肇事司机很可能是宋某的父亲。
直到此时,
宋某依然一口咬定车就是自己开的,
人也是她撞的,与其父亲无关。
经过一夜的审讯,未有明显突破。27 日早上 8 时,民警电话联系了宋某的姐姐带着其孩子到大队做宋某的工作,看到姐姐和孩子后,宋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泣不成声,如实交代了车是由她父亲驾驶的,因为父亲喝酒了,所以自己来顶包。
上午 9 时 30 分许,肇事司机宋某福来队投案,交代称:
当晚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外面喝酒,喝完酒后驾车回家,当车行驶至盛泰花园路段时,把一个路人给撞了,由于自己喝酒了,害怕被处理,所以就驾车逃离了现场。回家后,就让自己的女儿去替自己顶包。
驾驶员宋某福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目前已被拘留,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女儿宋某涉嫌作伪证也将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网友评论
“是亲爹吗??这样对女儿?”
“喝酒还开车,不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想想别人啊“
“看到最后被气炸了!女儿就可以被处理了吗?”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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