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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乡镇卫生院要创二级医院了!

作者:医学之声 来源:医学之声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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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来源:扬州网    作者:王诗韵  

到2020年,扬州市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部创成二级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标准。



日前,扬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医疗资源整合、基层信息化建设、医联体精准帮扶、人才队伍建设、绩效分配管理、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支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展,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到2020年,18家区域中心全部创成二级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标准,更好地实现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减轻医疗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明确,将通过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组合拳”,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实施“一院一策”资源整合计划,将覆盖区域内的优质医疗资源整合至区域中心,保障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住院和康复治疗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医联体精准帮扶作用,培育发展基层特色科室。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到2020年,18家区域中心普遍能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推动区域中心与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重点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促进区域中心与各大医院之间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培训、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检验,方便群众就近有效就医。


此外,重点在财政、医保、物价、社会支持等方面给区域中心提供配套政策支持,全力助推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发展。坚持“让人民群众花一级医院的钱享受二级医院服务”的原则,区域中心一般医疗服务收费按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成本较高且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标准的项目,经批准可按照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核定收费。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将18家区域中心纳入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一、二类门诊特殊病种就医服务机构范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享受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药品目录和门诊特殊病种范围享受二级医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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