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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亲生的?男子将1岁儿子两次“抵押”换几百元,竟是因为……

作者:FM93交通之声 来源:FM93交通之声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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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93记者陈瑶 通讯员 龚书弘、陈晓燕

FM93交通之声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王先生是义乌本地人,在稠城街道义驾山小区经营着一家副食品店。8月24日一早,王先生刚刚把门打开,便接了一笔特殊的“买卖”,一名男子将一个年仅1周岁多的孩子“押”在店中,向王先生借了300元钱,随后便不见了踪影。

 

“那个男的说他在江东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300块钱去处理事故,先把孩子放在我店里,托我照顾十几分钟。”王先生告诉记者,男子临走前还给孩子买了一瓶牛奶,见男子情急,王先生也就没有多想,将300元钱交给了男子,开始照顾起了孩子。

 

可约定的时间过去了,20分钟、半小时、一小时……始终不见男子回来,王先生再看看身边的孩子,“这小孩看着有点脏,我就开始怀疑是不是拐来的。”出于疑虑,上午9点多,王先生向辖区稠城派出所报了警。

 

随后,民警陈民强将孩子带回了派出所。“一开始有些哭闹,会踉踉跄跄地自己走路,可惜话还说不利索。”无法获取足够的信息,所里的女警员只要轮流边工作边变着花样照顾孩子,座椅之上的卡通抱枕,成了孩子最好的玩具。

 

晚上8点多,报警人王先生突然给民警打来了电话,称将孩子“押”在他那儿的男子回来找孩子了,并陪同其一起来到稠城派出所。


经细致的身份确认,民警认定男子确实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马某。据马某表示,他是云南人,今年27岁,在义乌五爱小区经营一家大饼店。8月24日一早,他开车带年仅1岁半的孩子途经义驾山时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身边又没带钱又没带手机,只好将孩子先暂时托付给副食品店的王先生照看,顺便借去300元钱处理事故。因为事故处理起来有些麻烦,所以直到晚上才来接孩子。

 

在对王先生及民警再三道谢后,马某将孩子领回了自己身边。

 

然后,就在大家都认为事情已经得到圆满解决了的时候,意外又发生了。仅仅过了2天,这个孩子又被他的父亲马某丢下了,这一次,马某从义乌一名出租车师傅处“得到”了400元。

 

8月27日晚上11点左右,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向稠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车上载了一名带小孩的乘客,但向其借了400元钱后便抛下孩子不见了踪影。

 

民警将孩子接回所里后,意外发现眼前的孩子正是前两天被父亲作为“抵押”向人借钱的那个。

 

据陈师傅描述,他于8点左右在义乌稠州北路稠江小区附近接上了马某和他的孩子。上车后,马某表示自己最近有些窘迫,打算打车去朋友那儿借点钱。“车子开到宗泽路和稠州路交叉口的时候,他把孩子放我车上独自下车了,大概几分钟后回来。”陈师傅说,重新上车后,马某显得有些沮丧,称没有借到钱,让陈师傅载他返回上车地点。途中,马某提出希望陈师傅先借他400元,他到商贸区找个朋友会马上还。

 

“他在商贸区下车时,还是把孩子放我车上,我想想他应该也不容易,就把身上400元现金都给他了。”可左等右等,陈师傅始终不见马某回来,眼看时间到了晚上11点左右,后排座位的孩子开始不停打哈欠,遂向辖区警方报了警,孩子被带回了派出所。

 

第二天一早,民警联系了义乌市福利院,委托其将孩子暂且安顿好,并着手对马某展开调查。根据户籍信息,民警联系上了马某租住在商贸区时的房东贾先生。贾先生表示,马某与妻子关系一直不好,从5月份入住他家的出租房后,几乎天天都会吵架,“他(马某)之前跟我说,他老婆受不了他,1个月前离家出走了。”至于经济方面,贾先生说马某仅仅支付了5、6两个月份的房租,之前一直拖欠租金和水电费。不久前,贾先生迫于无奈将马某赶出了出租房。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目前仅有的线索,警方还未联系上马某本人及亲友。若马某一直不出现,极有可能涉嫌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暂时没消息,之前给我们留的一个电话号码已经处于停机的状态,我们会继续找他。”

 

义乌福利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孩子很乖,”在我们这里已经四五天了,人很瘦,今天有点腹泻,我们今天是带他去医院例行检查,我们可以断定的是,在家里孩子肯定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他一到我们这里,吃的比较多,估计这是腹泻的原因,可毕竟孩子是有父母的,我们希望他的父母尽快来接回孩子,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比较好。”


这是什么父亲啊!一起点个谴责的大拇指,希望马某早点良心发现,把孩子接回去好好照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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