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暨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阶段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举行,举报有效的食品药品违法线索,可获100元~50万不等的奖励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张巍巍重点介绍了本次拟奖励的典型案例。
举报人翁某的家人在某平台网店购买标示减肥功能的包装食品。在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异常亢奋、心跳加速、食欲不振、便秘等一系列症状,后经诊断为伴精神病性躁狂症。经检测,购买的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酚酞”和“西布曲明”,认定为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2018年5月,经人民法院判决,涉案人员刘某花、刘某雯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年,并处罚金340万元。
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0%的标准予以奖励,拟奖励14万余元。这笔奖励是《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单笔的最高奖励,创历史新高。
《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分三级,主要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或证据的价值,以及最后认定的涉案货值进行奖励,一般奖励最低奖励100元,最高奖励金额50万元。最终判定为刑事犯罪的举报案件,最低2万元奖励。
会上还通报了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
通报中指出,从2014年至2017年起连续4年开展为期100天的全市集中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下简称“百日行动”),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查办案件956宗,其中重大案件14宗,案件涉案货值467.313万元,罚没款304.83万元。取缔生产性窝点34个,移送公安案件1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行政拘留2人。
2017年,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在对吸毒嫌疑人(毒品尿检阳性)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吸毒嫌疑人否认吸毒,并供述曾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大坦新村二横路的外挂招牌“导食牛杂屋”就餐,食用牛杂等食品后即被进行毒品尿检,尿检结果呈阳性。
根据线索,2017年06月27日晚,执法人员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大坦新村二横路的外挂招牌“导食牛杂屋”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梁某正在制售麻辣烫、牛杂等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售的牛杂、牛杂汁等食品进行了吗啡等项目的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牛杂、牛杂汁的吗啡项目均呈阳性反应。
公安机关现场抽取褐色粉末1份,汤汁7份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经检验,现场抽取的汤汁中检出可待因、吗啡、胡椒碱、罂粟碱等成分。
在这次事件中,“导食牛杂屋”的梁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梁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消费警示
麻辣烫和牛杂等风味小食一直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请消费者到正规的餐饮场所进行用餐,并尽量选择环境卫生等状况较好的场所,用餐前首先关注该店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反映。
扫黑除恶治乱:
恶意食品药品举报投诉、无证经营纳入
目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进入攻坚阶段,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具备敲诈勒索性质的恶意举报投诉和食品餐饮无证经营行为作为扫黑除恶治乱的主要内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呼吁广大食品药品企业、市民群众和各位媒体朋友加强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发现有涉及食品药品的问题或可疑行为可致电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进驻我省督导期间,设立专门举报方式,主要受理广东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值班电话:
020-87185990
020-87185991
020-87185992
专门邮政信箱:
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新闻办、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图片:李仁生、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梁淑梅、刘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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