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税起征点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很多小伙伴都关心
如果是9月份工资在10月份才发放
是按照新的5000元起征点计税吗?
权威答案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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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7日印发《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根据上述通知,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记者咨询了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他们均表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即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就可以适用5000元起征点。(注:相对的,若在9月份向员工发放工资、薪金并代扣税款,那么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份的工资、薪金,均应适用旧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
起征点提高后,能省下多少钱?
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为例进行简略测算,假设“五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90元个税。也就是说,每月可以少缴纳255元个税,降幅超过70%。
假如某个纳税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按照现行税法,每个月需要交税1870元,按照修改后的税法计算,他只需要交税790块钱,现行税法和修改后的税法计算交税比较以后,每月少交税1080元,税负减轻58%。
一图读懂新个税法实施后
你能省下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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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算算10月之后
你能拿到多少工资吧!
今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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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财政部网站、人民日报
编辑 | 周志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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