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房产销售和中介人员都在朋友圈转发这样一条消“最强停工令”:号称从今年10月1号到2019年3月31号这六个月内,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的工地将不能施工!有房产销售和中介还说,10月1号之后开发商就拿不到预售证了!有钱买不到房的情况马上就出现了。
这份所谓的“最强停工令”,号称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等省的28个城市。那么消息来源是哪里,可靠吗?求证多个省份,发现,这些说法是有关房产销售人士对一份文件的错误解读和断章取义,为的是造成购房者恐慌心理,促进房地产销售。
所谓“最强停工令”与征求意见稿有明显出入,时间内容均不对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网络曝光,实施范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2+26”个城市。城市个数对,但是内容却与所谓的传言大相径庭。这份征求意见稿规定,“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查询发现,首先时间不对,征求意见稿里规定的时间是供暖季,是从11月15号开始,并不是从10月1号开始;其次内容也不对,征求意见稿涉及工业限产和错峰生产等内容,其中,第9条提出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但并未要求工地停工六个月,仅要求在2018年11月15号到2019年3月15号为期4个月的采暖季中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也并未规定开发商无法取得预售证。
河北:采暖季期间将加大工地管控
按照去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来看,各地会根据方案措施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而今年虽然生态环境部尚未正式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但河北已经提前发布省内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
据央广记者杜震的报道,河北的方案要求: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在该方案中,特别提到:采暖季期间,即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勿拿环保说事蹭热点,房产中介实则为打广告
因此,从“10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地停工半年”,项目无法申领预售证的消息不实,转发者多为房产销售和中介,他们往往在最后会附上:某某项目“已经施工完成,正在热销中”这样的广告。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针对环境执法一刀切问题曾表示,当前不乏一些企业和个人“蹭环保热点”,甚至混淆视听抹黑环保的情况出现。
刘友宾说,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蹭环保热点,实际上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也有一些违法企业故意混淆视听,把正常环境执法说成是“一刀切”。对此,我们将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
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严格禁止“一刀切”:
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在生态环保督查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业、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地方治污“一刀切”看似令行禁止、从严从快,实则暴露出权力的任性。
据媒体报道,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8月31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既要反对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又要警惕抹黑环保。
新华社此前曾报道,某省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有的达标企业因此被关停4个月。去年12月28日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也曾在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坦承,督察进驻前后,确实出现少数停工停产情况。他同时指出,这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
当今之计,首先是要进一步强化精准治理。既要下猛药治沉疴,也要以“绣花”的精细讲究方式方法。地方政府固然要坚持辨“症”施治、分类整改,特别是对于有合法手续的企业,不得随意关停,即便是对污染较重的企业,也要给出整改时限。同时也要畅通举报渠道,让政府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对于那些恶意关停企业的地方政府,一经查实,也要严厉追责,以倒逼政府依法行政。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已经制定并下发《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符合民众利益,也必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清洁生产。如何协调好“保蓝天”与“促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不轻松。
无论如何,“一刀切”都是在人为制造矛盾,破坏治污大业。不可不慎。
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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