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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2人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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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张昊文)自治区纪委监委9月17日消息称,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巩固拓展2017年度全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不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集中整治工作整出新风、治出实效。


  1-8月,全区共处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5381件,立案12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2人,组织处理571人,移送司法7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1次56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查处问题同比增长47%,处理人数同比增长52%。


  据悉,今后自治区将集中整治情况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职尽责和工作落实,持续保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嘎查村和部门“一盘棋”的良好整治工作格局。并紧盯涉及民生等重要领域,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全方位排查和收集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要进行直查督办、限时办结,公开通报曝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把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基层纪检机关的重要任务,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探索授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必要的监察职能,强化对嘎查村(居)两委、基层站所、学校、医院和窗口单位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


  持续把督促落实“三务”公开作为遏制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惠民政策、项目、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等村级监督组织的职能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主动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排除“雁过拔毛”问题隐患,使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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