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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因买卖这个在乐清被判刑!万万使不得!

作者:虹桥门户网 来源:虹桥门户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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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穿山甲科名下8个属均被列为极危、濒危野生动物,为了呼吁保护穿山甲,每年2月第3个星期六被定为世界穿山甲日,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哺乳动物之一,同时也是世界上走私买卖量最多的哺乳类动物,每年都有大量穿山甲被走私贩卖,最终被人类吃掉。

而在乐清,有这么一只穿山甲也经历了这惊魂的一幕:

     1月29 日13时许,阿海(化名)在宁波往台州临海方向距离临海南高速出口约2公里处以27000元向阿东(化名)贩卖2只活野生穿山甲时,被当场抓获,上述野生穿山甲疑似物经江西百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系马来穿山甲。

     阿海被抓获后一直辩称:自己只是帮孙某某运输货物,并不知道“货物”就是穿山甲,同时辩称自己在温州南和孙某某碰面,孙某某当面将“货物”交给他。而买家阿东则称孙某某只是居间介绍人,真正的卖家就是阿海。


     面对阿海的辩解,经办检察官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了阿海和孙某某案发期间的位置,并结合各方面证据发现:


1、在案发期间孙某某并不在温州,而是在湖南某市,与阿海辩称完全不相符。

2、阿东系携带交易现金前往交易地点,在交易过程中被当场查获,与阿海代运的辩解不相符!3、现场抓获照片显示,活体穿山甲是被捆在袋子里放在松散的塑料泡沫箱内的,而不是放置在高度密封箱内,从袋子的形状可以看出是穿山甲,阿海不可能不知道箱子内容。

4、阿海和买家阿东的通话记录远比阿海与孙某某频繁且时间长,即使在运输当天之前也有频繁通话。综合以上证据,经办检察官认定该阿海就是非法出售穿山甲的卖家。


      8月2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阿海涉嫌非法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庭审过程中,在客观证据和言词证据面前,阿海只得承认自己就是穿山甲的卖家。9月1日,阿海获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而购买穿山甲的阿东也因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经乐清检察院于5月14日提起公诉,于6月1日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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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 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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