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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司机,你就那么着急吗?!

作者:FM93交通之声 来源:FM93交通之声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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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来源:齐鲁壹点、@今日菏泽、澎湃新闻、中新网、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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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条司机道歉的视频被网友骂上了热搜!



9月18日下午,山东菏泽一学校门口,天正下着雨,一辆鲁R15V76白色小轿车在此路过,驾驶人不但没有礼让过往学生,反而硬是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生生蹭出了一条路。



有网友不满道,鲁R15V7车主,你就那么着急吗?


菏泽交警牡丹区交警部门随后来到现场展开调查。


据@今日菏泽 报道,经调查,驾车的为张姓女子(22岁,持有c1驾驶证),系该车车主。事发时间为当天下午两点多,学生上学时。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张某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民警也让张某观看了发生在学校门口的部分交通事故视频,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经过处罚和教育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在此过程中不停地擦拭眼泪,并要求通过镜头,向学生和家长表示诚恳的歉意。



菏泽文明办表示,若鲁R15V76车主所在单位为文明单位,其所在单位将受影响。


视频在此↓↓

视频:澎湃新闻


50元罚款、记3分……不少网友都在质疑,这个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来源:微博截图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封跃平表示,“从处罚本身来说,我觉得基本算合适。”

 

封跃平也从三方面对此进行了解释:


从主观故意上说,驾驶人的确存在主观故意,没有考虑到学校门口、行人等因素;

 

从客观行为上说,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周边的安全,开车从学生队伍中“蹭过”;

 

但从结果上说,驾驶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封跃平称,“连起来看,虽然有故意行为,但是,从就事论事的角度说,车主并没有给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所以这样的处罚基本合适。”


交通秩序靠的是每个人的自觉努力,同意的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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