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为评选树立一批新时代科技创新典型,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奋力开启遵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复,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科技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科技战线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中评选表彰一批“遵义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遵义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本次评选设置评选遵义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30个,即“遵义市十佳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单位”“遵义市十佳科技创新企业”“遵义市十佳科技创新平台”各10个;遵义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62名,即“遵义市科技工作突出贡献者”2名和“遵义市十佳科技领军人才”“遵义市十佳青年科技人才”“遵义市十佳科技创业人才”“遵义市十佳发明专利人才”“遵义市十佳科技管理工作者”“遵义市十佳技术创新能手”各10名。
此次评选活动的范围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或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主要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贵州省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的企业、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主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推广示范工作的科技人员,遵义市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及驻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管理在职工作人员。
本次评选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上报的办法进行。推荐单位须在2018年10月10日17:00前将审核确认推荐对象的完整纸质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创新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建投大厦2号楼434号房间。联系人:辛宏林、黎频,联系电话:27616563、27616564);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申报书及附件清单)发送至市科技创新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83921020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严格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申报推荐、资格复审、综合评选、审议公示、批准确认等环节。市科技创新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遵义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荣誉,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科技工作突出贡献者,授予“遵义市科技工作突出贡献者”荣誉,颁发奖章、证书;对评选出的其他先进个人,授予“遵义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颁发奖章、证书,事迹纳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享受市级先进个人和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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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倬
审核/杨 帆
总审/冯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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