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21日)上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早前报道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杭州中院以放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浙江检察微信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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