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11时10分许,温州市区大自然商务楼某座17楼有人跳楼身亡。经查,死者赵某,男,1984年出生,浙江乐清人,与商务楼17楼的温州某民营公司存在15万元的债务关系,无法偿还,另有其它外债,故存轻生念头。经警方调查,事发时赵某携带三瓶金龙鱼油来到该公司门口,将油倾倒后,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蜡烛点燃踢进该公司内,火势随即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随后,赵某即从该公司阳台跳楼身亡。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鹿城公安分局)
事发现场拉起警戒线,警方介入。
市区大自然商务楼17楼发生一起纵火事件,放火者跳楼身亡。
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场已拉起警戒线。死者所处位置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据多位附近居民称,死者坠落后砸在横杆上,致横杆弯折。
死者坠落后砸在横杆上
跳楼事件发生前的一幕,刚好被在对面商店取货的外卖员小王目击。小王说,“我抬头看到他(死者)站在外面的阳台上四处张望。”小王描述,死者为一名男子,看着比较年轻,大约30多岁,体型较胖。
一位保安告诉记者,11点30分左右,他接到公司电话,称17楼发生纵火事件,要求帮忙救火。该保安描述称,17楼着火公司过火面积大约25平米左右。
记者进入大自然商务楼发现,该商务楼电梯因救火进水,短期内已无法使用。
记者通过楼梯前往17楼,刚出楼梯口,还能闻到刺鼻烧焦的气味,多位清洁人员向记者表示,现场清理出油状物,一名保安也向进出楼梯的人员提醒,注意水油混合液体容易打滑。
生命诚可贵
无论如何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
将家人推入痛苦的深渊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虹桥门户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虹桥门户网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