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严明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昨日集中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
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中,湄潭县新南镇凉井村委会副主任石华西,于2017年5月在该村一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项目施工方老板“养生酒”一 件(折合人民币价值1500元)。2018年3月27日,石华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中,正安县凤仪街道原人社中心主任陈伦芳,于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在没有上级文件依据的情况下,为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和奖金共计28605元,其中陈伦芳个人获得9305元。陈伦芳目前已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湄潭县黄家坝街道官堰村在2016年1月,未严格执行有关标准,编造理由违规发放奖金2.5万元。时任官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监委主任曹常钦违反有关规定,没有履行好村监委职责,参与滥发奖金,并领取奖金5000元。曹常钦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次通报,还有多起公车私用问题。如红花岗区工业经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山,2018年春节期间,先后9次将南部新城指挥部(其兼任南部新城指挥部副指挥长)公务车辆私自开出办理私事。2018年4月,宋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缴纳相关费用。湄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综合保障平台驾驶员王兴,在2018年5月23日违反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私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次日驾驶公务用车送孩子上学。王兴因此被全县通报批评,并处罚金400元,年终不得参与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