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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老板与城管起冲突致一死多伤,一审被判12年!法院:城管存在严重过错

作者:陕西交通FM916 来源:陕西交通FM916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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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16年6月24日晚,在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城管人员和烧烤店老板发生冲突,后演变成一起驾车撞击、持刀伤人的恶性案件,致一名城管人员死亡,多人受伤。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烧烤店老板周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12年,4名店员也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西安中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双方属于互殴,被告人周某某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城管人员存在严重过错。

一审:数罪并罚

决定对周某某执行有期徒刑12年


西安中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故意持刀伤人,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并驾驶车辆冲撞人群,致四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周某某等5名被告人故意打砸车辆,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王某等四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对周某某的辩护人所提城管部门存在严重过错且周某某成立自首,建议从轻处罚之意见,予以采纳。


根据周某某等5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王某等其余四名被告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个月、2年、1年11个月、1年11个月。



一审判决显示,由于先行羁押,王某等四名被告人的刑期在今年5月、6月、7月已先后到期。


据了解,王某等4人均未上诉,已经获释。周某某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提出上诉。


案情回顾

城管殴打店老板

店老板持刀冲向城管人员


2016年6月24日晚9时,雁塔区城管局等驾坡执法中队联合等驾坡街办对辖区内夜市使用清洁燃料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至公园南路延伸段时,发现“老周家大灶台特色烧烤”店使用炭火炉,遂以该店违规使用不清洁燃料为由决定对其烤炉进行暂扣,城管人员告知被告人张某让其老板周某某到街办处理事情,并将炭火炉搬上卡车。



周某某接到张某电话通知后,驾驶别克越野车赶到现场,登上城管执法车欲阻碍城管人员将其烤肉炉拉走,因此与城管人员张某某发生争执,二人撕扯倒地,城管人员孙某某、李某某等四五人见状上车对周某某实施了殴打。后周某某下车驾驶其别克越野车冲向聚集在卡车车头位置的城管人群,行驶中将城管人员吕某某、白某、王某某及群众杨某某撞倒,周某某随即停车并下车,城管人员见状持钢管对其进行殴打,并打碎别克越野车前挡风玻璃。



周某某返回其烤肉店里,寻到平日烤肉使用的尖刀一把,同时城管人员持钢管将其烤肉店门口放置的调料架砸倒,桌椅掀翻,并用钢管击打店员库某背部。店员张某见状持掏炉灰的铁棍向城管人员挥舞,打中一名城管人员右胳膊。紧接着,周某某持尖刀、店员王某持菜刀从店内冲出并冲向城管人员。期间,周某某追上并划伤城管人员冯某某面部,并向李某某背部捅刺一刀致其倒地,店员王某踩踏吕某某头部,持刀背砍伤其背部,店员周某、孙某亦持械冲向城管人员,城管人员四散跑离。周某某返回城管车辆停放处,又指使并伙同其他四名被告人打砸四辆城管执法车,经鉴定,损失价格为6878元。城管队员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西安市中院、华商网、陕台第一新闻




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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