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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过路费!广西男子称自掏腰包修路,过路得掏3000元?

作者:广西新闻网 来源:广西新闻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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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过一次路要交3000元

近日,

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就出现了

过路要交“天价过路费”的奇葩事,

这是真的吗?



在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的后山脚下,记者看到有一段用黄土填成的泥土路,路的中间横着一条用大锁头锁住的铁栏杆,旁边立着一个通告牌,同时,牌子上还留着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



村民们介绍,这条路是社区里一位姓韦的户主五年前修建的,是车辆的必经之路。过去五年里,修建这条路的韦先生并未向社区的住户们索要费用,而在今年3月份,社区里有几户人家修建新房,韦先生就突然开始索要费用。



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居民卢女士告诉记者,此前曾因建房子经过这条路,被迫交了钱。



随后,记者拨通了通告牌上的电话。半个小时之后,修路者韦先生来到了现场。



修路者韦先生告诉记者,可能自己文化水平不高,表达能力有限,他解释,牌子上写的“3000元一次”,其实是
要求“每户交3000元”,并非是每经过一次就收取3000元



韦先生认为,修建这条路时占用的是附近居民的土地,修路时的土地赔偿费及人工费共计38000元。既然大伙现在都在使用这条路,应该一起来承担,分担下来每户应交3000元。



社区的组长韦爱娟告诉记者,自从韦先生向大家索要费用之后,矛盾开始爆发,社区也开了协调会,但没有结果。如今村民愿意分担,但由于没有发票,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那么,韦先生的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广西皓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韦凰


从法律层面说,没有禁止这方面收费。他自己自掏腰包垫资修建这个路,现在已经有部分村民同意给他补偿金,说明大家对他做的这个事还是非常认可的。现在他自己有困难,想请村民给他适当补偿这个是合理的,费用怎么收,请按有关票据进行清算。


目前,此事社区仍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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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最前线 记者 李文健  通讯员 施颖

见习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利雪娟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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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费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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