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必须谨慎对待,不然可是要吃亏的。这不,海口的郑女士为了买房的事奔走了一个来月,结果不仅没有买到心仪的房子,给出的诚意金拿不回来,最后还险些让自己陷入被告上法庭的境地。
郑女士介绍,9月初,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海南安家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看中了海甸岛的一套二手房。很快,她便缴纳了2万元的诚意金,在签订认购书时,对方称,房子存在抵押情况。
当事人 郑女士:他跟我们说这个房子存在抵押,他再三保证没有问题,只要我们给钱了,搞完手续,他都可以帮我处理好,我们也不懂,第一次嘛,由于不放心,所以我就跟他提出来说,可以不可以到公证处进行一个公证。
郑女士说,在签定认购书后,她便来到公证处要求公证,得知的情况,让她一下子慌了。
当事人 郑女士:公证处就明确说,抵押中的房产是没办法进行交易的,也没办法进行公证的。
担心购买的抵押房无法过户,于是郑女士便多次找到公司,要求退还2万元诚意金,但因为对方不同意,郑女士便投诉到了海口市住建局,得到的答复,再次让她傻眼了。
【电话采访】海口市住建局 工作人员:解除这个抵押状态或者取得债权人同意它就可以交易,双方对这个房屋的基本属性都了解的情况下,就双方去约定,怎么去解决这个债权债务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
住建局方面表示,房子在解除抵押状态前是不能过户的,但只要买卖双方同意,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而郑女士签定了认购书,就等于同意进行交易,如果想退这笔诚意金,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后,郑女士再次找到公司协商。这一次,公司的话,让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电话采访】海南安家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工作人员 陈先生:就是房子在抵押当中(认购书)上面已经明确,我已经告知她了,而且什么房款怎么做我已经告知她了,她也正在走法律程序,我们也移交到律师这边。
安佳顺公司方面表示,认购书上已经明确写明房子在抵押状态,郑女士同意后,才签字确认的。而根据合同约定,郑女士还要在缴纳2万元的诚意金后,再缴纳25万元房款,如今郑女士已经逾期未支付,他们可以依法起诉郑女士违约。目前,双方都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您看,买房可不是花花钱,签签字那么简单,您不仅需要事前做好功课,还要弄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就比如这一次,因为没有事前弄清楚抵押房的购买手续,需要准备什么,又需要怎么规避风险,导致郑女士花了钱,却还让自己陷入如此被动的局面。我们希望大家在看完这则新闻,除了唏嘘之外,今后也要在这样的事情上,长个心。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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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张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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