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时常有村民反映,广西玉林博白县双旺镇大同村矮社屯的一条便民桥被河水淹浸,变成一条危桥,常有村民过桥时跌落河中,其中一位60多岁的村民李德兰经过该便民桥时,跌入河中溺水身亡。
这条使用了多年的便民桥,
怎么就成了“夺命”危桥呢?
该村的村民们怀疑,是因为承包村里小型发电站的村民私自加高下游水电站旁边的堤坝,导致河水上涨,位于上游的便民桥一直被水淹浸着,村民过桥时容易滑倒。
该便民桥建在大同村矮社屯南边的一条小河上,桥中间部分已完全被河水淹浸着,只有桥的两头是露出水面的。
当人走到桥中间,发现水最深处超过约20厘米。由于经常被水泡浸着,桥面非常滑,稍不留意,脚底就打滑。
“我母亲的尸体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现的。”村民卜玉芳指着离便民桥不足20米的河下游处,语气激动。她说,那天她母亲到田里干活,但一直到傍晚都没回来,他们就猜到可能是滑倒到河里了,一家人马上出去寻找,但直到第二天尸体浮出来才找到。
“为了多发一些电,承包发电站的人就私自加高堤坝,不顾村民的死活。”40岁的村民卜声荣说, 自从今年3月份处于下游位置的水电站处加高堤坝之后,这条便民桥就一直被水泡浸着。
由于村里的水田大部分都在河对面,这条桥是村民耕作的必经之道,但现在由于长期被水泡浸,很多村民都不敢自己过桥,实在要过桥得至少两人才敢走,以防发生意外时有个照应。
今年70岁的村民廖兴凤是堤坝加高后的第一个受害者。“那天水好大,我自己过桥,才走到中间,就滑进了河中,慌乱中我拼命往岸边游爬,最后好容易才拉着岸边的水草游到了岸边。”至今回想起当初滑进河中的情景,廖兴凤仍心有余悸。她说,那天岸两边都没人,离村又有一定距离,呼救根本没用,“能捡回一条命真是万幸。”
“太危险了,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了。”蔡玉凤说,经过那次遇险后,如果没伴她都不敢再从桥上走过去。
“今年4月份时,我去插秧,还剩两米就走到对岸时,脚下一滑,就跌入了河中。”村民张兰贞说起自己过桥遇险的经历非常激动,她说都以为那次自己不可能再活着回来了,因为那次刚下过雨,河水很急。幸运的是,漂到河中一个漩涡时,大水把她卷到了岸边,躲过一劫。
位于河下游处的发电站在原来的堤坝上加筑了一道小堤坝,有村民现场测量,小堤坝高37厘米。
在堤坝旁边有一个排水口,水流非常大。“原来堤坝旁边还有一个排水口的,但也被承包者塞死了。”据村民介绍,这是承包者得知有记者采访后才打开排水口的,平时都是封闭着。
“现在村民都要求把新筑建的这道堤坝拆除,但承包者一直不同意。”有村民说。
“母亲溺水身亡后,我们家属曾找到承包者讨说法,但承包者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说与他无干,不愿做任何赔偿,也不答应拆除加高的堤坝。”卜玉芳说。
当记者问到因他加筑了堤坝致使村中的便民桥被淹有何看法时,他说:“与我筑的这道堤坝无关的。”他说,便民桥被淹浸完全是因为上游处的老虎滩水库也发电,上游一发电,就会有大水排过来。
大同村村支书表示,村委从2005年开始,就只收过500元承包金,其后就一直没见卜声林再交过租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表示,由于承包方私自加高堤坝的行为给村民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村委也正在想法收回发电站的经营权,拆除加高的堤坝,还村民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在村民李德兰不幸溺亡后,家属要求电站承包方赔偿15万元。
“当时,在村委的协调下,承包者还答应赔偿4000元丧葬费,但到第二天就反悔,说这事与他完全无关,一分钱也不愿赔。我们只能请求镇司法所前来调解。”大同村的一位村干部说。
双旺镇司法所朱所长表示,司法所并没有调解成功。朱所长说,“镇调解委员会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持己见,根本谈不到一块,调解无效。”
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终结告知书”上面最后的两条告知为:双方可以对本案继续协商,将协商结果制作和解协议书;二是权利方可以就原纠纷通过其他法定程序解决。
“按照目前的情况,权利方选择其他法定程序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选择。”朱所长说。
来源:玉林晚报、广西交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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