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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男子私自存锁共享单车被拘五日……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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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男子私自存锁共享单车被拘五日

  包头一男子为方便自己办事,将共享单车私自存锁于自家小院,谁料想被举报,被公安部门给予拘留五日的处罚。


  10月12日9时许,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回民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天福苑小区有人将一辆共享单车私自存锁于自己一楼的小院里。回民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果然发现有一辆蓝色共享单车被锁在小区六号楼一楼小院里,但当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直到12时许,民警终于等到涉案人员张某。


  据张某解释,自己只知道共享单车不能损坏,并不知道不能私自存锁。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张某于早晨扫码后骑行共享单车办事,因下午还需要继续骑行,于是就顺便存锁于自家一楼小院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三项规定,因张某涉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杨培霞)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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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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