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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街道巨星村这个违建厂房,五年拆不掉,到底是什么原因?

作者:虹桥门户网 来源:虹桥门户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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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本社记者 田雄 □肖波


“过亿元的别墅都拆了,我们村的这些违建厂房,从2013年政府下令拆除,拆到现在就是拆不掉!”日前,浙江省乐清市天成街道巨星村的老赵在电话里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过亿元的别墅是指不久前被媒体广为报道、位于乐清市芙蓉镇境内的雁荡山南麓的三处豪宅。8月9日,被网友称之为“皇宫”的这三栋违建建筑,在法院判决违建并出具强制执行书的7年之后,终于被强制拆除。

而老赵向记者反映的,是该村村口一片31.88亩的土地上,在十多年前没有任何手续搭起来的违建厂房。“不仅占地,还低价外租;不仅乱建,还造成污染严重影响村居环境;不仅扰民,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巨星村的其他几位村民向记者表达了与老赵一样的疑惑和忧虑。

早在2013年,这片厂房就被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建筑“六必拆”名单。之后,政府三申五令要求依法处置,但迄今进展迟缓。目前,这些违建厂房,大部分依然“健在”。

9月1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些企业灯火通明,仍在生产;10月10日,记者致电相关部门,答复是,12月底前拆除。


五年前的“必拆令”成空文


记者获悉,这些违法建设的厂房所占的31.88亩用地为巨星村的村集体土地。2003—2005年,村集体将这些厂房分别出租给了12家企业。

据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圣泉在接受温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违建厂房是2003年左右形成的,“企业没有取得用地建设工程许可证,我们可以判断它是违法建筑,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违法建筑。”

乐清市天成街道巨星村村支书赵某强在同时接受电视台采访时,也承认这一事实。

记者了解到,2011年初,温州市委、市政府为了整治城市乱搭乱盖乱建,改变温州脏乱差的现状,强势提出“六必拆”,随即一场声势浩大的拆违行动在全市展开。多年来,尽管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不断更迭,但拆违行动一直延续至今。

2013年,这片违建厂房被列入违法建筑“六必拆”名单。

然而,列入“六必拆”名单的这片厂房,不仅没有及时拆除,租赁企业反而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对此,老赵等多位村民代表多次通过正常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反映到天成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部门,但最终依旧得不到解决。

为什么没有人处理?巨星村的一位村干部表示,这片违建厂房年租金有60万元,这对村里很重要。“这些房子理论上是应该属于违建,但把它拆了,对企业有损失,对村里也是损失。没有了每年的这60万元,巨星村会倒退变成贫困村。”赵某强说。

乐清市天成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向永在接受温州市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拆除厂房这件事,个别人有抵触,但大部分村民还是非常支持的。

记者了解到,对这12家违建企业,国土部门十几年前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除了罚款外,对违法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没收,并责令企业退还违法占用的巨星村集体土地。

“这属于存量违章,前年的时候,把没收类的行政执法非诉案件全部移交给了街道(处置)。”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国土资源所所长李金明称。

然而,这些违建厂房被没收后,虽然移交给了属地政府作后续处理,但至今违建依然“健在”。

“十多年的厂房大多是简易房,如今还存在着重大的安全生产隐患。”老赵等村民代表还告诉记者。

对此,黄向永在接受温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也承认,这些违建厂房没有通过安全、消防方面的专门验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实际上,政府对拆除这片违建厂房一直在做努力。除了上述的“必拆令”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外,天成街道办事处还在2017年计划强制拆除;今年1月温州市和乐清市两级“三改一拆办”(即,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3月29日,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天成街道办事处还对巨星村这12家违建企业联合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再次认定这些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并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这些企业在30天内自行腾空拆除,逾期不腾空拆除的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5月,还对其中两家企业率先实行了停电停水停产。

“十几年前动工时,如果能够及时依法制止,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样,既耗费政府资源,又引发各种纠纷,造成社会不和谐的局面。”一位当地媒体人感慨道。


拆违中,屡屡出现的“意外”


6月24日,温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人民问政》栏目报道了巨星村违建厂房迟迟拆不掉的问题。该节目中,相关部门及巨星村也相继表态,要尽快拆除,但要给企业一点搬迁的时间。“3月29日发了拆违通知后,我要求是在五一之前,现在其中有两家已经搬掉了。”黄向永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

黄圣泉表示,我们是3月29日发的有关通知书,在5月17日也通过供电部门对2家企业已经断电,考虑到几家企业现在生产比较繁忙,包括后阶段的一些企业改造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在时间上再缓一下。“我们在近期要积极配合天成街道,把这个违法建筑拆掉。”

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副主任林建斌表示,是违法的,我们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予以坚决拆除。

之后,在温州市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始拆违。然而,在拆除过程中,一名拆违农民工出现意外,拆违一度被迫停止。

另外,还有一个事实让记者颇感意外。据村民反映,村集体租给企业办厂的土地租金极低,其中有一家叫“凡特运动”的企业还是赵某强自己开办的。

对此,赵某强没有否认,而且表示还在生产。而记者了解到,“六必拆”中,把“党员干部、公务员等人员的违章必拆”摆在了首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老赵等人为拆违依法信访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不少“意外”。例如,早在2016年,这些村民代表因违建厂房举报村支书赵某强,反被其以涉嫌诽谤罪告上法庭,最后经过温州市、乐清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决诽谤不成立。“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我们反映的就是事实,不是诽谤。”老赵等人告诉记者,“在这期间,我们还遭到打击报复……”

另外,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当下,还有一个信息源更让记者诧异。即,在温州电视台播出节目的第二天,巨星村十几名村两委成员强行闯入温州电视台,侮辱谩骂并威胁采访记者。同日,在这期节目中做访谈嘉宾的两位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主任池方景和温州城市大学副教授谢瑞霞也遭到与该报道记者同样的“礼遇”,他们对两位人大代表的评论表达不满。


考验政府执行能力


温州市这两位人大代表在电视上到底说了些什么,让某些人采取如此过激的行为?

该期节目中,池方景认为,这么多的违建,拆不掉的理由说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我认为这个理由是说不通的。我们讲发展经济取得的利益,首先要判断这个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我们认为巨星村的这种利益本身是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成为不拆的理由,因为违法建筑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很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谢瑞霞从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剖析,她表示,社会治理的好不好,就看治理者能不能正视自己。“明明知道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是一个错误的问题而不进行改正,这就是不能坦然面对自己,也无法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他们并不是真正为了村集体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利益,所谓的村集体利益都是一种借口,所以更需要打击。”池方景补充道。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作为村级自治的管理者、村干部,在为自己谋私利的时候损害了村民的利益,从法律上讲,肯定已经是违规、违法了。”谢瑞霞接着说,“只有把这些违建厂房拆除了,村民才真正得到了实惠,才真正做到了村级的良好治理,真正实现了我们的民生大计。”

该期节目播出两个多月后的9月1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部分违建厂房已经进行了拆除。“这次拆除是从9月6日开始的,计划在9月底全部拆除。”乐清市“三改一拆办”一位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企业搬迁的确需要时间,所以时间给他们宽松到9月底。不过我们已经给所有的企业停电停水了。”

然而,记者9月10日在现场发现,尽管有拆除迹象,但一些企业仍灯火通明,照常生产。

9月28日,记者再次致电乐清市“三改一拆办”,上述吴姓工作人员表示,还没有收到天成街道办事处的拆违报告。与此同时,记者从村民代表处了解到,一些企业仍在加班加点生产。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早就停电停水了,生产完全不可能。”

10月10日上午,记者致电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副主任林建斌。他在电话中答复称,街道决定在12月底前拆除,具体情况可以咨询街道办事处。随后,他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后续采访。

到底何时能拆除,12月底前?记者拭目以待。

(第二作者系温州电视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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