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
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
我省明确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
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建立审批机制
凡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活动,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坚持属地原则,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单位对获批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严把“进校园活动”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坚持公益性原则,适当引进真正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要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整合各类活动,避免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严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各类进校园活动。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冠兴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薛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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