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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2018-2020年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
今年稍早时候,泰州市市区2018年城市中低收人家庭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发布,明确提高了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
取得市区城镇户籍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离异家庭须满3年)。
取得市区城镇户籍3年(离异家庭须满3年)以上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特困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10%收取;
2、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含)的低收入无房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收取;
3、人均月收入处于1700(不含)—2500(含)元间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今年5月份,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今年6月,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封面图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责任编辑 | 张雅 石晶
后台编辑 | 陆思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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