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上高速肇事,为了逃避责任找来朋友“顶包”,不料被现场民警识破。
23日,遵义晚报记者从道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获悉,该男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将自行承担车辆修理费、施救费、路产设施修复等近10万元的费用。
20日0时20分,道安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报警:在道安高速正安往湄潭方向距洗马停车区约3公里的位置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抵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黑色的奥迪牌小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发动机、水箱、车轮、转向轴等位置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通过现场散落物发现,该车在事故发生后继续行驶了近200米的距离,且刹车痕迹不明显,难道驾驶人当时睡着了吗?”民警告诉记者,当他们为此生疑时,一名李姓男子称自己是该车司机,驾车前往遵义的途中感觉十分困乏,于是发生了事故。
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决定将李某送往就近的洗马收费站搭乘其他车辆,李某则要求民警将自己送往更近的洗马停车区等待朋友。
考虑到当时天色昏暗加上下着毛毛细雨,为确保李某的人身安全,民警决定将李某送至洗马收费站。但在行车途中,李某强烈希望前往停车区的意愿引起民警怀疑。
抵达洗马收费站后,民警立即对该车的行车轨迹、路网监控等进行调查,通过路网监控的照片显示,该车在发生事故前的司机不是李某。
随即,民警对李某展开询问,在强大的证据面前,李某这才承认肇事司机正是在洗马停车区等候他的娄某。
民警立即依法对娄某进行传唤,并告知其李某交代了顶包的事实。娄某一看顶包的事实败露,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找朋友李某顶包的事实。娄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后,结果为69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19日晚9点左右,娄某在正安喝酒后独自驾车上高速,发生了车辆撞边坡的事故。
因害怕酒后驾车的行为被交警发现,于是娄某让李某顶包骗取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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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 丹
审核/苟燕冰
总审/冯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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