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基础上,人们关心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支出,能多大程度获得减税,来听听关于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方面专家如何解读。
专项附加扣除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对于二孩家庭,扣除额将翻倍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专家解读: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测算,扣除标准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的2倍。
据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扣除。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子女接受民办教育和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支出实际也统一纳入扣除范围,对于二孩家庭,扣除额也将翻倍。
非学历继续教育 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专家解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说,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
据悉,继续教育概念比较宽泛,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类似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
据悉,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个人负担超1.5万元部分 可按额度据实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保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可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专家解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分析,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当家庭自负医药卫生支出超出家庭总支出的40%时,则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按此推算,我国的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标准约为1.6万元。
孙子女等实际承担赡养义务 也可获得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专家解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如老人子女已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赡养义务,也可获得扣除。
(来源:新华社)
编辑丨墨池 监制丨昍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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