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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霸道”村干部被处罚处分了……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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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我们现检举我社社长刘某某,他当队长的二十年来,多次打伤社员,被公安传讯拘留多次,但他恶习不改,横行霸道……”


这是一封检举村民小组长的信访举报信,在这封长达8页信纸、密密麻麻签印着40个村民的名字和手印的检举信里,列举了该村民小组原组长刘某某欺压村民、横行霸道、账目不公开等18个问题。为慎重起见,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纪委监委把这一信访线索列为重要信访案件及时进行了分办。该村组所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镇纪委进行严肃查办,尽快查明问题。就在镇纪委审查期间,又接连收到上级纪委交办反映刘某某的信访线索,而且被自治区纪委监委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霸道”村干部?

“他很霸道,他喝酒后还去我家找过麻烦,多次打骂过村民……”


“他在任组长期间,没有公布过组内开支,社员也不敢问他……组内的事基本是他一手遮天,他说了就算。”


“他很厉害,不讲理,当组长后独断专行,什么事也不和我们说,都是自己说了算。”


镇纪委在线索初核和立案审查过程中,听到很多这样的信息。通过与镇派出所确认,证实刘某某先后多次打伤村民被行政拘留,并赔付医疗费,他本人也全部承认这些事实。刘某某的“霸道”还远不止这些。经镇纪委查明:刘某某任村民小组组长19年的时间里未正式向村民公布过组内账目;2017年11月因组内开支等问题,村民重新选举了组长后才对其任期内的账目进行了公布,支出票据多为白条,村民对其部分支出不予认可;2012年因雨涝受灾,在办理农保理赔事项时也不向村民进行说明,保险公司支付的4500元理赔款也未公布去向等违纪事实。同时还查明其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的情况下,违规为村民孙某办理低保申报,当年享受低保政策的违纪问题。


刘某某身为党员、村民小组长,党规党纪意识及群众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刘某某违法问题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镇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其留党查看一年的处分。



|来源: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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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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