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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拉拽叫犯罪,不信看看大连406路疯狂女乘客的结局…

作者:半岛晨报 来源:半岛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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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次拉拽,2人争执,3秒互殴,全车归0

……

特约撰稿:温波


一次拉拽,15条人命归0。

江南为橘,江北为枳。

同样的拉拽,在家里,在单位,甚至在大街上,顶多算个人民内部矛盾。如果换个场景,换个对象,一不留神就是不折不扣犯罪。



重庆公交车上,1个拉拽,2人争执,3秒互殴,15条生命归0。那个拉拽的行为引发了一场人间惨剧。

虽然拉拽的人,因为同样遇难不再被追究刑责,但世上还有活着的,动不动就拉拽为无所谓的人,罪责难逃。


辽宁宣判三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比如近日辽宁宣判三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均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造成公交车失控,发生事故和人员受伤,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遗憾的是,法院对汲传明、李文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吴玉香相比还算重一丢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啥叫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在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换句话说够判三年的以上的,是不能缓刑的。

再强调一遍重点,应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含三年)不得适用缓刑;

2. 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至于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还是打开窗户说亮话,判缓刑,基本上就不用坐牢了。


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判缓刑吗?

事实上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量刑,在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均有清晰的量刑尺度。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亡。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底刑就是三年有期徒刑,因此没有可能缓刑,更没有可能,只是造成一般后果的就不追究刑责,批评教育,行拘几天,以治安处罚了事。

顺便说一句,如果重庆那位公交司机大难不死,还会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将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显然,从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看,不是我们国家的立法不严,而是执法不严。尤其是对客观上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又确实不大的隐性的危险案件,不够严厉,不够苛刻,因而未能引起公众的充分关注。

比如酒驾入刑从严执法就是一个正面的栗子,因为得到全社会的共同认知和关注而自觉守法,不知有多少人为此而逃出生天。


一脚飞踹解了围,该不该支持?

如果那位中年妇女乘客坐公交汽车时,经常看到司机的位置上有一副理直气壮的警告语,“行车时与司机吵架和拉拽司机是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想象一下,这位乘客会不会压住自己的冲动,“犯不上为了差一站而去犯罪吧!”

如果这位妇女情绪失控,仍然冲向司机的话,车上的众人因为认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以及可能会发生的危害后果,会不会更有底气地群起而制之?


11月3日下午,大连也发生了类似事情。

一辆710路公交车驶抵中山广场附近时,车上一名女子上车刷卡多划了1元未能索回,堵在驾驶位旁不停数落司机。一名年轻女孩拍肩膀把她拉到一旁,“你能不能好好的?重庆那辆公交车是怎么掉江里的?”女孩获赞“拍得好”。

2016年8月,406公交车女乘客坐过站,下车遭拒,居然撕扯司机、抢夺方向盘、摁车门开关。司机把车停稳报警,几名乘客站出来作证。最终女乘客被警察训诫、道歉并赔偿。



说到乘客见义勇为,挺身而出,最经典的一个镜头就是湖南长沙客车上,一名男子的一脚飞踹。

实话实说,我的观点是,国家层面不宜提倡,个案角度视情况鼓励。理由有三:

一是从国家管理的层面而言,行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首要职责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正确运用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的法定权利,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制造和营造出民众安居乐业的法治机制和社会环境。比如立法更严格,执法不留情,比如对易危路段的道路规划从严管理控制,对道路桥梁等高危工程施工从严监管验收。

二是从民事责任层面上看,维护乘客安全,第一顺位的责任主体是公交车公司。因为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公交车公司才会有动力去配置驾驶舱的硬件保护,才会像北京公交车配备安全管理员,才会认真地对司机进行临危处置技巧和职业素质的培训。

三是从受害人层面上讲,不是每位乘客都有以暴制暴的能力,同时面对公共安全的命题,不应该要求某一公众个体去冲锋陷阵制止犯罪。更重要的是,即使你有制暴的能力,也不一定能把握好制暴的尺度,一旦防卫过当,反倒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大多数人而言,上策的自救方式是提醒司机停车、马上报警、停车后尽快下车。


多了解一些法律或许能止痛!

祈祷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们每个人都该默默地问自己:如果知道在公交车上拉拽司机也是一种犯罪,你还敢跟司机吵架吗?

除了这类发人深省的事件,我们的生活还面对着许多不可预估的事情。

多一些渠道了解法律常识,遇到事情多一些法律意识,或者能管理好自己,不干扰社会公共安全。也会强大自己,防止受到侵害。

很多时候,我们只会在对簿公堂的时候,才会想到律师。其实不然,律师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发现问题、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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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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