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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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消费新热点,推动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举办2018浙江金秋购物节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8〕80号)精神, 温州市启动“品质生活,快乐金秋主题活动”,我县已决定10月14日到12月20日举办2018金秋购物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我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我镇决定举办2018金秋购物节活动,特此公告如下:
(一)启动仪式。于10月21日承接举行2018“放心消费释放内需动力”暨苍南金秋购物节启动仪式。
(二)主题展会。组织开展各类商品展销活动,承接举办2018苍南金秋美食节、汽车展、苍南“双十一”银泰城集市大促、苍南四季柚博览会、2018首届居家生活行动促销会等。
(三)促销活动。将联合全镇各大型商场、超市、商贸综合体等开展优惠大促。
(四)产业联动。鼓励旅游购物消费,推进健身休闲旅游,进一步延伸拓展旅游产业链。
(五)线上线下融合。倡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利用微信、支付宝等营销手段,创新商业模式,引领消费新潮流。
为促进消费,有效开展活动,各活动现场需统一使用金秋购物节活动的标识,同时借助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活动,集聚人气,扩大购物节的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同时,鉴于传统的经济消费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我们决定今后不再举办传统的农历10月25日的物资交流节。
特此公告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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